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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如何摆脱救助之困

2019-09-27 13:55: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在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土寨村,记者见到了“事实孤儿”田静的监护人彭奶奶。生存之困:处境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加艰难“比登天还难”是彭奶奶用来形容帮助田静确认孤儿身份的过程。

  鲁网9月27日讯 “彭奶奶,您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吗?”在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土寨村,记者见到了“事实孤儿”田静的监护人彭奶奶。

  “为人民服务的嘛。”彭奶奶笑着回答。

  说起仪陇县,很多人并不陌生,这里是开国元帅朱德的故乡,也是川陕革命根据地。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在办案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时发现,在这里有一群被遗忘的孩子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事实孤儿”。

  他们当中,有的是父亲死亡、母亲失踪的孩子,有的是捡养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涉罪服刑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因病因残无力抚养的孩子。他们因形式上不符合孤儿的认定条件,无法享受国家福利保障,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据悉,目前全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50万人左右。从2014年起,一场针对“被遗忘的孩子们”的司法救助活动在仪陇展开。

  生存之困:处境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加艰难

  “比登天还难”是彭奶奶用来形容帮助田静确认孤儿身份的过程。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孤儿救济制度,但是“事实孤儿”的相关福利保障仍是空白。“事实孤儿”的监护人如果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事实孤儿”的孤儿身份,就无法享受国家救济。

  “我们吃的菜都是自己种的,每个月只要买20斤米,吃得饱就行。”彭奶奶说起以前的生活,“田静是我家小儿子在路边捡到的,那个时候就想着不管多苦,也要把孩子养大。”靠着低保和做些农活,彭奶奶一家人将田静养大。几年前,田静养父去世后,困难的家庭条件让田静一度想退学。

  “她自尊心很强的,有困难很少开口讲。”土寨村村干部告诉记者。

  “2014年,我们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田静的情况符合孤儿救助条件,就向日兴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国家政策及时为田静办理捡养手续,现在,田静每个月能领到900元的国家救济金。”仪陇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刘歆告诉记者。

  “有了这笔钱,娃娃上大学的学费就解决了。”彭奶奶告诉记者,田静的梦想是当一名美术老师,教孩子们学画画。

  “数量庞大、不能享受国家救济、生活极度困难是仪陇县‘事实孤儿’的三个特点。”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告诉记者,2014年通过初步摸排走访发现的“事实孤儿”就有上百人,随着摸排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不断尝试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司法途径帮助“事实孤儿”解决身份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已经救助过218名“事实孤儿”。

  摸石过河:探索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

  “我们着手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时,国内并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多次尝试,不断探索总结,最终摸索出了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唐蔚告诉记者。

  据了解,“事实孤儿”的法律认定必须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法律文书。

  “仪陇县有许多无法享受国家救助的‘事实孤儿’,所以我们决定发挥检察职能,进行司法救助工作。”唐蔚说,对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对不符合诉讼条件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促请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

  母亲失联,父亲因病逝世,照顾冯晓斌的重担落在了年过六旬的爷爷奶奶肩上。在仪陇县度门镇,记者见到了腼腆害羞、不善言辞的冯晓斌。

  被问及近期有什么愿望时,这个害羞的大男孩用很小的声音说想要一个篮球。不富裕的家庭条件,逐渐年迈的爷爷奶奶,懂事的他很少向家里提要求。

  “冯晓斌的身份认定,最困难的地方在于他母亲下落不明,但没有被认定为失踪。”刘歆告诉记者,经过近一年的多方寻找,2015年5月,由司法局取证后,仪陇县检察院支持冯晓斌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母亲失踪。2015年10月,该县法院宣告冯晓斌母亲失踪。判决生效后,冯晓斌被认定为“事实孤儿”,获得国家救助。

  孩子的事无小事。通过多部门联手,县、乡、村三级联动,仪陇县检察院对全县57个乡镇883个行政村的“事实孤儿”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发现218个孩子符合“事实孤儿”救助条件,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分类实施救助。

  ——支持起诉帮助解决孤儿身份问题获取救助。将排查出的25名“事实孤儿”,移交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通过诉讼程序依法宣告其父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取救助。每名孤儿每月获得810元的救助金。

  ——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实施救助。督促乡镇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11名捡养孩子身份并出具身份证明,直接由民政部门纳入孤儿救助。督促民政局、教育局对未获得救助的182名“事实孤儿”分类救助。经再次核实,仪陇县民政局将其中171名事实孤儿纳入困境儿童救助,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基本生活费。县教育局免除110名在读“事实孤儿”在校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学杂费等费用,并根据不同读书阶段每年给予一定补助。

  ——发动社会力量实施立体救助。成立“护苗人”司法救助志愿者服务队,发动志愿者在每年儿童节、春节期间,深入各大乡镇调查走访,为事实孤儿送去书籍、玩具、牛奶等礼物。对人格缺陷的“事实孤儿”,组织专业人士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事实孤儿”。

  未来可期:每个孩子都应拥有光明的未来

  孩子是未来,孩子是希望,全社会应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所养、有所学、有所望。

  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事实孤儿救助活动的协作机制》,全面保障“事实孤儿”救助保护。

  如果能许孩子一个光明的未来,那么所有的努力都值得。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四川省人大代表周菊在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联合14名代表,向四川省检察院建议推广仪陇县检察院的“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采纳;省政协委员莫盛恩对“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肯定,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呼应。

  2018年6月,四川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仪陇县检察院做法,组织开展深入推进全省“事实孤儿”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行动。

  “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得细致,联合牵动各部门,共同综合保障‘事实孤儿’的生活学习。”仪陇县民政局社会事业股干部李丹表示。

  仪陇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副主任汪世强表示,希望共同关注“事实孤儿”的教育问题,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

  “虽然有国家救助金,但是大学学费对‘事实孤儿’的家庭而言,负担很重。”仪陇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何军建议,减免“事实孤儿”的部分学费,保障考得上大学的孩子能完成学业。

  “让孩子们吃饱饭、有学上不是我们开展司法救助行动的终点,‘事实孤儿’的心理健康问题也不能忽视,希望这能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唐蔚说。

  据了解,今年7月,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于2020年全面实施,这意味着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将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检察日报 记者 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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