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联动制度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与该省生态环境厅、水务厅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制度,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咨询协助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沟通、督促制度。
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与该省生态环境厅、水务厅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制度,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咨询协助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沟通、督促制度,协助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制度和公益诉讼案件判后反馈制度等6项联动协作制度,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形成合力。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对不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职责的市县行政监管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水务厅通报情况,由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水务厅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