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专程来给我父亲答复,我们会按照法律流程反映诉求的。”近日,面对专程来答复父亲信访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某感激地说道。
今年6月11日,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莹收到一封来自97岁的李老先生的来信。李老先生出生于1922年,先后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后因公致残。李老先生在信中反映,法院在审理其起诉继子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
收到来信当天,何莹立即要求相关部门抓紧时间依法处理,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答复。承办检察官接到来信当日,就打电话告知李老先生信件已分流到业务部门。因案件还处在法院审理阶段,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先后3次到法院了解案情、原告诉求、证据情况及原被告争议焦点,并就案件审理情况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6月14日,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李老先生败诉。
因李老先生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经与老人子女联系,6月20日,承办检察官专程到李老先生家中,当面回复信访办理情况,从李老先生最关心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切入,对其提出的诉求一一答复并进行释法说理。检察官建议李老先生及其子女如在上诉后仍对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可到检察机关申诉。李老先生及其子女对答复十分满意,表示检察院收信当天即回复、上门耐心释法的行动让他消除了疑虑、解开了心结。
按照最高检提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锡山区检察院优化信访工作流程、制度、方式,确保回复规范、及时、到位;提升规范化效能、品质、责任,确保信访案件质量;主动开展全程化风险评估、常态化风险点排查、重大案件公开审查,减少信访存量控制增量。目前,该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均达到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