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31日讯 “我们村口有个电镀锌厂,生产的废水四处排放,气味难闻,这事你们管不管?”在河南省许昌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时,一村民向检察官反映这个情况。
根据地域管辖,长葛市检察院指派干警实地勘验,发现厂区有成片污水,部分废水通过沟渠排入无防护措施的渗坑内,造成严重污染。近日,长葛市检察院向该市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环保部门履行职责,责令限期拆除私设的排污口,消除污染。同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这是许昌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
“从我们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客观困难,例如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不够了解、公益诉讼线索渠道狭窄等问题。”许昌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处长马远说。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公益诉讼,许昌市检察院积极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许昌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据许昌市委办公室法规科科长汪应选介绍,该《意见》涵盖了要求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回复诉前检察建议,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人大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事项,将公益诉讼工作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等6方面的内容,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迎合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该《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实现了共赢。”谈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许昌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周广兵说。
记者了解到,自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许昌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7件。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复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