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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纳入重点监督

2018-08-29 18:01: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记者今天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纳入本次重点监督范围。

 

  记者今天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纳入本次重点监督范围。

  据悉,最高检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最高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重点开展三方面监督工作: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扩大检察机关维护公益工作影响力。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与外部沟通合作。要全面梳理农贸市场、超市、网络等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确定本地区专项监督活动的监督重点,及时制定和下发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工作内网、两微一端等,及时对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办理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为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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