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以思想教育为抓手,巧施“廉”环计,让廉洁从检更“走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从严治检上出实招、重实效,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形象,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党组主动搭建平台,把警示教育打造成一项系统工程,全院风清气正成为自觉、成为习惯、成为常态。”凤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岸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该院立足教育预防,积极通过书香检察弘扬廉政文化,筑牢思想防线。
该院每周定期举办“廉政学习沙龙”,每次3名检察人员谈自己的廉政学习心得体会,并由参与活动的院领导逐一点评。同时完善图书室建设,打造“廉政文化书刊”专栏,为每个干警都办理了借书卡,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填写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日报表,是该院在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中的新举措。每个月初,全体检察人员到院政工部门领取本月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日报表,并上交上个月的填写情况。在日报表中据实填写当日工作内容、考勤情况。通过日日有小结、月月有总结的方式,从精细着眼,对存在的作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顿。
同时,完善上班签到制度,将纸质签到升级为面部识别签到。严格落实工作期间人员离岗请假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期间全覆盖,八小时外不脱节,纪律作风无死角。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每周出一期警示通报,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检察干警。针对各内设机构的不同工作特点,具体明确控申、案管等窗口部门必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文明现象;侦监、公诉等案件审查部门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查案件,坚决根除不思进取,工作作风轻浮,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意识。全院上下一盘棋,坚决杜绝“庸、懒、散”现象。
该院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责任制度,在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案件质量监督,由业务能力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担任案件质量监督员,要求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都要提交案件质量监督员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评查中发现的无法整改的瑕疵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减相应工作经费,有效提升了承办人的责任心,推动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更加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了案件质量监督员的评查、监督和指导,不仅促进了规范司法,也促进了我办案素能的提升。”该院公诉部门检察官熊才齐颇为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