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观摩了法庭审理,你对我们的公诉人评价如何?”近日,由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进东挪用公款案庭审刚结束,该院副检察长顾家龙就向应邀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杨秀兰询问公诉人的表现。
“公诉人今天的表现,我给95分。”杨秀兰说。
王进东挪用公款案是宜城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人员近百人。“今天邀请你们观摩庭审,主要是针对公诉人的表现作出评价。”在去法庭的路上,顾家龙对人民监督员杨秀兰、杨健健说。
庭审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宜城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邱德忠和检察员杨俊峰担任公诉人。庭审进行了1小时40分钟,法庭当庭宣判王进东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进东当庭表示不上诉。
“邱德忠发表的公诉意见入情入理,不但准确地指控了犯罪,而且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使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流下忏悔的眼泪,同时也对旁听人员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杨健健对邱德忠的表现赞不绝口。“两名公诉人无论是讯问被告人,还是法庭辩论,都做到了条理清晰、说理透彻。”杨秀兰肯定了公诉人的表现,同时建议公诉人今后要加强普通话练习。
“你们的建议非常好,我们一定会要求每位公诉人不断提升综合实力。”顾家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