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了30万验资证明,等着一周后正式开盘,却发现楼盘竟连施工许可证都还没领到。7月24日《扬子晚报》根据市民举报调查了一起未批先建的房子,核查后发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路与凤阳路交叉口东北侧的都市圈楼盘“凯迪融创玉兰公馆”在尚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违规施工接近半年。对此,滁州市建委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调查核实后将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罚。
未批先建,明摆着违法违规,若不是记者调查核实,无证施工的事儿会不会被监管部门知晓,要打个问号。这是此事值得关注之处。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该楼盘建设单位应当向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许可之际,也是后者介入监管之时。而未批先建,意味着先前接近半年的工程建设,是处于无监管状态下进行的,工程应办理的各类手续、应必备的安全预案均处于无序和空白,已擅自推进的工程如何保障质量达标?
根据相关法规,一旦发现擅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法定的处罚措施不过是“责令停工”“补足证件”“罚款”,对于已经施建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没有任何法定动作来核查。少见因此被责令拆除的。那么,就只能全部推到最后的验收?如果质量不合格,怎么解决?就说已收的房款吧,房产商肯轻易放手吗?等等问题势必给整个工程建设达标、验收寻租及房产商与业主间的权义责实现等环节埋下多重隐患。
还要看到,未批先建不是偶发事件,已日渐演变为环保约谈、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看看媒体的报道吧——“开发商未批先建违规销售150余户业主无法收房”,看看政府的公布吧——云南省发布“2017年以来,省环保厅通过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和建设项目排查,共发现7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此2018年2月当时的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特此统一对未批先建问题法律适用,并督促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和惩处强度。
可屡屡事发,难以杜绝,问题在哪儿?就滁州这起未批先建事件而言,“近半年无证施工”“市民举报”“记者核查曝光”,为什么就没有一个监管部门的身影?热火朝天的工地上、人声鼎沸的销售大厅,都无法引来一位监管人员的注意?
作为职能监管部门,监管的对象在哪儿,监管人员就应当在哪儿。也许项目太多,全部全程盯住有客观困难,但从建筑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到拿到施工许可证之前的这段时间,分散性地不定期地到标的地块看看,建了半年才知情的概率一定会大大减少。坐在办公室,等着别人告诉哪儿出了问题,何谈尽职尽责?等到现场一看,楼有三丈高了,如何实现有效监管?事先预防环节全线崩溃,失职法责难逃!
不仅是滁州,其他地方也同样需要清理一下旧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