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近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题汇报,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延安实际,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延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审慎行使公益诉讼检察权。延安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协作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需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因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可以向行政机关调取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应及时提供。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诉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应诉工作,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不得拒绝或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自觉履行。
据悉,自去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延安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6件,经过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相关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107件,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经审批提起公益诉讼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