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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题请专业人“参谋”

2018-11-12 14:47: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李某交通肇事一案在四川省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采信专家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某驾车将倒卧在车行道上的黄某碾轧致死,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

 

  鲁网11月12日讯 近日,李某交通肇事一案在四川省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采信专家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但就在不久前,该案还让承办检察官感到“压力山大”。

  今年2月27日晚,在泸县毗卢镇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李某驾车将倒卧在车行道上的黄某碾轧致死,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被害人黄某被车辆碾轧前就倒卧在车行道内,是被车辆撞倒,或是因为醉酒、疾病等自身原因,还是遭受他人提前伤害?被害人是否存在二次伤害情况?被害人被碾轧时是否具备生命体征?李某的碾轧行为致被害人死亡是否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些疑问直接影响本案的定性,也成为检察官在办案中面临的棘手问题。

  为此,泸县检察院在泸州市检察院技术处指导下,聘请四川警察学院法医学专家黄晓凌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黄晓凌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并在检察官联席会上发表专业意见:被害人黄某被车辆碾轧前是倒卧在车行道的,与行车记录仪所记载的视频资料相符;现场勘验材料和DNA分析显示,黄某出现的“肺萎缩”及“大量出血”现象表明,此碾轧伤为生前伤;根据尸体解剖,黄某的严重伤情为脊柱断裂和双侧肋骨骨折,骨折部位比较集中,符合车辆直接暴力作用致一次性碾轧形成,且胸部的损伤系致命伤。今年9月,该案顺利提起公诉。

  今年5月以来,泸州市检察院探索借用“外脑”,让各领域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与四川警察学院合作,选聘14名专家纳入“有专门知识的人推荐名单”,遇到专业问题请专业人士来“参谋”。据统计,今年7月试运行以来,“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50余件,为办案检察官破解专业难题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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