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接到该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电话:已将谭某抓捕归案。至此,利用用人单位管理漏洞设套,频频跳槽,恶意索赔,短短几年连续作案数十起,被温州机械制造企业视为毒瘤的“劳动碰瓷专业户”谭某的闹剧终于收场。
“法院的文书你收到了吗?你不要紧张……”“到时到庭上调解,因诉讼金额不大,你不必找律师,太花钱了……”只要谭某打过工的企业,在他离职不久,总会很快就收到他的“温馨提醒”。
庭审调解的时候,谭某果然比较“讲义气”,诉讼请求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但如果同意调解,给他几千元就可以。
“想想请一个律师起码要花七八千元,给他几千元算了。”瓯海区某机械公司黄老板说。经法院调解,最后黄老板一次性付给谭某2500元。
瓯海区某机械电气公司的金老板也碰上同样的遭遇,谭某在他的公司里打工不到两个月,提出索赔1.8万余元。不同的是,金老板没有选择妥协,也不同意调解。结果,法院判决他支付谭某二倍工资、赔偿金7000多元。
“他刚来的时候,感觉人特别老实,哪知来我公司不久,本性就暴露出来了。”金老板气愤地说,交待谭某的事情老是拖延,产品经常出问题,还经常跟工友闹矛盾,千方百计地找些事情出来,让公司受不了,就像等着被辞退一样。
说起没有跟谭某签订劳动合同和后来辞退他的原因,瓯海某体育用品厂负责人卢先生也是一脸无辜:“当时我说跟他签劳动合同,他说自己可能做得时间不长,签合同太麻烦,坚持不签,我也就信他了。哪知他到我厂里工作之后,就经常迟到、早退、请假,而且工作吊儿郎当。”卢先生说。到后来,谭某故意找茬儿与工友打架,把工友脸部打伤,卢先生忍无可忍,只好把谭某辞退了。
随后,卢先生就收到谭某的短信“温馨提醒”。最终,法院判决他支付谭某二倍工资差额5000余元。
就这样,近年来谭某到温州市区的机械加工企业应聘钳工,随后频频跳槽,频频打官司索赔,频频得手,屡试不爽。而这些机械加工企业都是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企业主们深受其害,但又对谭某束手无策。
今年初,瓯海区检察院在对该区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过程中,发现谭某提起的诉讼存在异常。经查询,从2013年至2018年,谭某对用人单位提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一、二审案件80余件,诉讼内容如出一辙。种种现象表明,谭某利用企业管理漏洞,设套恶意牟利的目的非常明显。
听取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案件汇报后,该院检察长陈贤木当即指令成立专案组,由院常务副检察长夏志兴担任专案组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展开调查。
5月中旬,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挨家走访受害企业,询问证人,调取诉讼卷宗,经过一个多月的加班加点,谭某在温州实施的一桩桩“劳动碰瓷”案浮出水面。
经初步调查,自2009年以来,谭某先后到温州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的39家机械加工企业从事钳工等工作。其间,谭某明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借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后在短时间内采取无故迟到、旷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故意寻衅与工友发生纠纷、斗殴等手段,达到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目的,后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由,先经仲裁程序,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39家企业支付二倍工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0余万元。其中,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途径,最终成功获取17家企业的二倍工资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共计7万余元;向其余22家企业提起的索赔诉讼因被法院发现涉嫌恶意牟利,不予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而未得逞。
根据查明的事实,检察机关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用人单位欠缺法律意识,明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借故不签,而后在短时间内故意制造事由被辞退,通过诉讼途径恶意牟利,既遂数额较大,未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1日,该院依法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瓯海区公安分局于当日作出立案侦查决定。7月10日,经周密部署,公安机关将谭某抓获,依法对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得知谭某落网的消息,温州机械加工企业主们连连对检察机关点赞:“保障我们民营企业发展,检察院做得实实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