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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白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7-08-23 13:32: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建立健全了村居网格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制度、“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包处理)制度和年终考核督查等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在一线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巩固了白塔镇和谐稳定大局。通过探索实践自助式多元化调解模式,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化解民生诉求和社会矛盾纠纷隐患。三年来,白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拖欠工资、房屋拆迁补偿、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债权债务纠纷及宅基地、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387件,形成调解卷宗41件,其中通过司法确认10件,调处成功率98%,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博山区白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业务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大局和社会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开展工作,使白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矛盾纠纷的“截止阀”,成为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原则,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到位。及时成立并调整充实由镇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政领导任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白塔镇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本地调解工作的指导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二是规范化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到位。大力加强了镇、村四级调解网络建设,在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全镇20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村民调解小组和家族调解员,形成了村居三级调解主力,使“第一道防线”在组织上得到保证。目前,全镇共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调解小组57个,人民调解员达370名。同时吸纳退休老干部、“热心大妈”、法律工作者、法官等广大社会志愿者作为镇村四级调解网络的附属力量。以上400余人统一编号管理,构成全镇自助式调解人才库。三是基层调解员队伍培训到位。镇调委会注重加强对村居基层调解队伍的定期业务培训,每年都组织召开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先后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驻地法庭、专业律师等有关领导和人员授课。通过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任务、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种类、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实际调解工作中能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合法,提高了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纠纷排查和调处到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及村级网格沟通,将人民调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联的工作加以整合,形成了基层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村级网格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等机制,建立健全了村居网格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制度、 “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包处理)制度和年终考核督查等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在一线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 巩固了白塔镇和谐稳定大局。五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机制落实到位。在调解实践基础上,白塔镇调委会创新建立了自助式多元化调解运行机制。 对镇村两级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按照“两级受理、自主选择、点式服务、限期处理”的原则,实行自助式直接或者归口调处。自助式直接调处是由纠纷当事人直接点名选择调解人才库中调解人员为其提供调解服务。自助式归口调处是在充分征求纠纷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特点,梳理、分流到有关职能部门、科室调处或者由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格内调处、调解小组调处等。自助式调处当事人首先选择调解类型,当事人可选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其次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针对镇调解人才库自由选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小组或者是老干部、法官、法律工作者、热心大妈等进行调处;第三选择调解地点,当事人在选择调解员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镇调解室、村级调解室、法院或者是法律服务所进行调处。自助式直接或者归口调处要求调解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解终结,并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馈结果。如不能调解或调解无效,可指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依法解决。对调解成功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案件,司法所积极与驻地法庭联系进行司法确认,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派驻白塔派出所调解室1名人民调解员,对可以调解的民间纠纷、治安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协助派出所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协调进行调解;目前该调解员已受理案件23起,调处成功率98%。通过探索实践自助式多元化调解模式,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化解民生诉求和社会矛盾纠纷隐患。 

  三年来,白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拖欠工资、房屋拆迁补偿、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债权债务纠纷及宅基地、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387件,形成调解卷宗41件,其中通过司法确认10件,调处成功率98%,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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