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思想,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规范组织,带好队伍。1、硬件设施到位。多年来,级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狠抓镇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的要求,高标准的建成了级索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托镇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综治、信访、新居民、公安、司法等单位入驻,搭建了集接待、受理、研判、分流、督办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一个窗口服务、一个流程办结、一个平台反馈,以崭新的姿态展示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2、组织网络健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党总支设立调解工作站,指导村居调解工作室做好案卷整理归档、汇总上报等工作;在村居设立调解工作室,在6个人口过3000人的大村设小组调解工作室。选聘313名有威望、敢担当、能力强、重公道的“两委”干部、“五老”担任调解员。3、调解基础夯实。一是围绕解决有章理事的问题,明确了调解工作站、调委会及调解小组的职责,并统一印制了工作手册,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排查研判等制度。二是抓好辖区内村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板报、标语、网络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定期不定期地邀请村法治副主任现身说法,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也在纠纷发生后利于解决问题。三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有关调解知识和理论,积极交流各自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调解人员熟知政策、掌握技巧,能够胜任民事调解工作。
二、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火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就要求调解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复杂的环境下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近年来,级索镇的道路建设、园区建设和小城镇开发等重点项目全部由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并提供法律支持。比如,镇北平行路改造、西杨楼村道路建设占地、滕州十一中学校扩建、级翔园区项目落户及迁坟、级索村旧村改造工程、清理洗煤厂等非法占地等工作人民调解员都会第一时间全力靠上,“舍小家、顾大家”。镇驻地韩庄村旧村改造拆迁工程工作任务繁重,按照党委政府要求,调解员及时靠上、全程参与,全面负责拆迁改造中部门协调、政策咨询、方案制订等工作,冒着烈日全天候靠在拆迁现场、全方位做好宣传发动,入户座谈、各家走访,广泛征求意见,详细介绍有关拆迁赔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让每个拆迁户明白小城镇建设的意义、拆迁的优惠政策;开展了地亩丈量、房屋摸底、分析测算、制定方案等工作,成为拆迁组富有经验、能力的骨干之一。同时,为保障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社会的和谐稳定,集中对不稳定因素展开了摸底排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件,努力化解了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对阻碍拆迁改造进程的部分居民,全部由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处理,日夜靠上,耐心细致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使13户阻挠拆迁的居民全部签订拆迁协议,确保小城镇建设顺利进展。
三、品牌调解、为民解忧。级索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启动以来,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两级的统一部署,立足自身业务职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首先,指导村级建立完善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实调解工作队伍,做到调解人员到位,制度上墙和运转良好。其次,指导村级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组织各村调解人员培训,培训调解排查、方法技巧、卷宗整理,提高调解人员水平。使其能够直接接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援派,调处各类纠纷,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矛盾不上交。为落实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级索镇成立两个品牌调解室即翟德涛调解室、巾帼调解室。
翟德涛是级索法律服务所主任,山东省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素养高,在级索工作近30年群众基础好。翟德涛也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视为履行社会公益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成立后依据多年调解经验总结的四步调解法,解决级索镇群体案件3件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起,调解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
巾帼调解室是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整合法、司力量,集宣传、帮助、调解、调诉对接于一体的调解组织。自成立以来,开展普法宣讲2次,发放法律宣传册100余本、力所能及的帮助留守儿童3个和困难家庭8个、调处婚姻家庭纠纷5起、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件。张某系级索镇前牛集村村民,2014年因胎死腹中加之婆家人对其冷语相向导致精神异常,经过医院诊断确诊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现在无自知力并且尚失了劳动能力,自2015年春节前被婆家赶回娘家居住。其丈夫刘某为甩掉这个累赘不仅不尽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还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父亲经济收入少家庭贫困,无奈来到级索镇巾帼调解室寻求援助。根据相关法律,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未痊愈,刘某应为张某治疗疾病,尽到夫妻义务。后经调解员多次沟通,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刘某撤回了诉讼,决定好好照顾妻子,直至其康复。调解工作的及时到位,使每起事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及时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群众满意率高,展示了调解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去年以来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94起,调解成功92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其中重大矛盾纠纷共12起,涉及金额达到一百余万元以上,矛盾全部予以化解并得到妥当处理。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招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情况。受到来访群众的称赞,有效地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