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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医疗纠纷:勇挑重担,及时化解重大医疗纠纷

2017-08-18 15:00: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搭建的独立的第三方工作平台,是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的群众性调解组织,其运行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办公条件由政府提供,办公经费由财政保障。一、勇挑重担,及时化解重大医疗纠纷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和不时激化的医患矛盾,医调委从不回避、勇于面对,经常到第一现场处置医疗纠纷,做到哪里有问题,就奔赴哪里,通过现场工作,宣传法律、调解纠纷。三、依法调解,确保公正解决医疗纠纷坚持依法调解,保证每个案件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的规定,是市医调委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调解,每一起调解的案件才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搭建的独立的第三方工作平台,是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的群众性调解组织,其运行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办公条件由政府提供,办公经费由财政保障,保证了调解的中立和公正。聘用掌握医学、法学知识的专职调解人员,并在全市医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中分别遴选出269名医学、20名法学专家组成专家库,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医学和法学意见,从而奠定了调解工作的公正、合法、有效。医调委自2013年5月成立以来,共接待登记各类涉医事项494余起,正式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已调解案件累计索赔金额 7500 万元,调解实际赔付金额 843万元,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医调委成功解决了多起错综复杂、尖锐激烈的医疗纠纷案件,有效防范了医闹现象的激化,平息了医患矛盾,起到了“消火栓”、“减压阀”的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平安威海建设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勇挑重担,及时化解重大医疗纠纷 

  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和不时激化的医患矛盾,医调委从不回避、勇于面对,经常到第一现场处置医疗纠纷,做到哪里有问题,就奔赴哪里,通过现场工作,宣传法律、调解纠纷。调解人员通过耐心劝说,使医患之间燃烧起来的“火势”化险为夷。仅2016年上半年,通过医调委的及时介入就化解了10余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起到了医疗纠纷“消防队”的作用。特别是在处置我市某医院一起群体性医闹事件中,医调委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有力作用。这起事件起源于一起孕妇死亡的事件,今年4月份,我市某医院产科接受一孕妇住院分娩,婴儿出生后,产妇因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患方亲属情绪异常激动,不愿意按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幻想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利益,为此,患者家属聚集近二十人两次到医院聚众闹事,他们采取拉横幅、摆遗像、哭闹等方式,对医院施加压力,并点名道姓对诊治医生进行谩骂,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事件发生后,在公安人员不能劝离当事人的情况下,医院请求医调委给予帮助。医调委接到医院请求后,及时选派有经验的调解员奔赴现场。调解员到达现场后,从情理、法律和非法行为的后果等方面对患者家属进行劝导和说服,引导患方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患方对立情绪逐渐减弱,调解人员适时动员他们撤离医院,恢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医调委这次现场处置纠纷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医方和出警公安人员的赞扬和充分肯定。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人员勇于担当,多次到现场做劝导说服工作,平息了多起类似的群体性事件。 

  二、耐心热情,解决多起经常上访久拖不决的医疗纠纷 

  医调委成立后,调解人员专业的解答、热情的工作、耐心的劝导,解决了多起久拖不决和经常上访的医疗纠纷,有效减轻了医疗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压力,为和谐威海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孙某与某医院纠纷的解决,医调委的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患者孙某在威海某医院进行激光治疗眼病后,称视力下降严重,一直认为这是进行激光手术治疗所致,为此孙某前后三年时间,多次到医院闹事,并到政府部门上访,提出高额赔偿要求,医院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没能解决,给医院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医调委接案后,热情接待了孙某,给予他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医调委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解开了孙某心中的疙瘩,孙某表示不再上访闹事,某医院也愿意对孙某进行一定的补偿,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解决了这起拖延三年多的医疗纠纷,孙某也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像这样经常上访和久拖不决的案件大多数在医调委都得到了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三、依法调解,确保公正解决医疗纠纷 

  坚持依法调解,保证每个案件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的规定,是市医调委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调解,每一起调解的案件才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坚持每周一例会,做到每案必调查、每案必研究,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清楚,保证了调解结果的公正公平。通过这样调解的纠纷案件,医方不再因“懂”而坚持自己的观念,患方也不因“不懂”而闹下去,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的所有纠纷案件,没有一起因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而被推翻或造成不好的影响。医调委依法公正的立场、一丝不苟的态度赢得了医患双方的信任,患方不再把医调委看作是医方的代言人,医方也不认为医调委只是和稀泥,为全市依法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人为本,热心为当事人服务 

      医调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医调委在调解纠纷时遇到多位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不能亲自来医调委参加调解。为了掌握患者病情的实际情况,取得调解的第一手资料,调解人员不辞辛苦,多次上门服务,到患者入住的医院或者到患者家里去,查看患者病情、了解患者需求。医调委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热心真诚的行动,受到患者和家属的赞扬,化解了他们心中对医院的不满和怨气,推动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医调委还采取上门调解和签订协议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赞扬。文登区患者刘某年因治疗肾病、颈椎病与威海某医院产生纠纷。患者携家属多次到医院闹事、谩骂医生,公安人员几次出动、卫生局多次上门协调,一直不能解决问题。2016年5月,医调委受理该案后,针对刘某提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得出了中肯的意见。为了向刘某说明情况,考虑到刘某来医调委路途遥远、身体又不适,就安排调解人员到刘某家乡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把专家论证的意见传达给患者及其家属,对他们进行耐心的劝导。上门调解取得很大成功,患者情绪缓和,能够耐心听取调解员的解释,对调解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认可,为进一步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标本兼治,做好医疗调解意见反馈工作 

  调解医疗纠纷只是治标,减少或者防范医疗纠纷才是治本。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医调委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医疗单位提供调解建议,延伸调解职能。医调委通过座谈会、工作汇报、日常沟通等方式,就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提出了多项调解建议,这些建议就医疗调解中出现的医疗服务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改进医疗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欢迎。特别是医调委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提出的建议,来源于医疗实践,是专家多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具有很强的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仅2015年,医调委就组织了六次医疗专家论证会,对调解中遇到的十五个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会后,医调委将专家意见汇总作为调解建议反馈给医院,架起了医疗专家与其他医疗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医调委正是通过调解建议和座谈会等形式,为医疗纠纷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作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医调委通过自己的调解工作,解决了大量医疗纠纷,防止了医患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起到了为百姓解愁、为政府分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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