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阳镇现有9个社区,53个自然村,4.2万口人,总面积54平方公里。由于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征地拆迁工作较多等因素,群众之间、干群之间矛盾大、纠纷多,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近年来,该调委会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完善社会矛盾调处网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首先,选任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调委会担任人民调解员。陵阳镇调委会现有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9名,均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第二,为激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该调委会制定了人民调解员例会和培训制度,确定每月农历初九为人民调解员例会,调解员每月到镇综治工作中心接受调解知识及技巧培训、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汇报、调解案卷上报等工作,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司法所初审、县司法局审核通过的,年终领取调解案件补贴。第三,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装订机、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做到制度上墙公开、明示。2014年,与县、社区建立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系统,分别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视频设备,实现视频对接、信息共享,为调委会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网格化管理,责任细化,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该调委会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即镇(中网格)、社区(小网格)、村(微网格),让调解工作更加高效。该调委会将人民调解工作按照社区及自然村居住区域为基础,划分为9个小网格,下划53个微网格。小网格设有网格长,负责该社区范围内的调解单元;微网格设有网格员,具体负责该村矛盾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四员合一”相关要求,该调委会按照现有网格划分情况和“一人一格、一岗多能、综合履职”的标准,各微网格的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信访协理员、治安巡防员全部由1人担任,配用信息采集专用手机,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对该网格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分析、实时解决,充分发挥细分网格优势,实现基层调处网络全覆盖。
三、关口前移,主动创稳,营造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近年来,该调委会强化对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社会不稳定因素评估预警机制,在巩固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同时,将维稳关口前移、着力主动创稳,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对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陵阳镇某村朱某与庄某于2010年开始同居,但并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起初二人关系较为和谐,但后来朱某迷恋上网络游戏,双方不断发生争吵。庄某想与朱某“离婚”,从家里搬出,并决定与他人登记结婚。朱某几次到庄某娘家质问、吵闹,并扬言要杀了庄某。2016年1月8日,陵阳镇调委会受理朱某调解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研究调解方案。调委会讨论认为朱某情绪相当冲动,一被刺激极有可能发生“民转刑”事件,如不及时有效地化解此纠纷,将对庄某的人身安全及陵阳镇的社会稳定构成很大威胁。
调委会分别找到庄某及朱某的家人,从保证人身安全及解决问题的角度建议双方协商调解。12日上午,朱某、庄某及双方亲属共九人坐在了调解桌的两边。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辞尖锐,互不让步。调解员兵分两路,一边对朱某的兄弟姐妹强调人身伤害的违法性与刑罚处罚性,应当充分考虑付出的“成本”是否合算;同时向庄某讲明其行为在“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性,应当给予朱某一定的补偿。
经过几个小时的争论、说服、协商、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婚后购置的冰箱、摩托车等物件均归男方所有;双方共同存款48000元,已付5000元,剩余43000元于2016年1月13日一次性付清;双方不再因此事起纠纷。至此,该调委会成功化解了该纠纷,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认真普法,推进用法,预防各类矛盾发生
在调解公民之间的纠纷时,坚持做到调解一件,化解一片,解决一起,化解一批。为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该调委会针对农村常发生的赡养、邻里、伤害等纠纷,从纠纷产生的原因、法律规定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三个方面编写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普法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农村进行宣传,深入农村大街小巷和集贸市场发放,大大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质,有效地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使该镇的治安、刑事案件明显下降。
在化解干群之间的矛盾时,该调委会发现镇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是造成干群矛盾紧张对立和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镇村干部学法用法的建议得到采纳,党委政府制定集中学法制度,每月25日集中学法,大大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律水平。
多年来,该调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抓调解,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化解信访案件40余起,避免了民转刑案件28起,为辖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形式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陵阳镇调委会自2010年以来多次被莒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