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会全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思想,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阵地前移,超前防范,用真情化解了无数个矛盾纠纷,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近三年来,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防止民转刑案件36件,全镇五年来无一起民间纠纷激化。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做好三个“保障”,书写建章立制树新篇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规范保障、制度保障、素质保障等三个方面为调解工作规范开展上了一道“保险栓”。一是规范保障。义和镇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组织“四落实”、“六规范”的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有100平方米,其中包括30个平方米的调解室。调解室外悬挂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刻制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一枚。二是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悬挂于调解室,并且在实际工作的中统一文书格式,建立统计台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纠纷登记、案件研讨、工作例会、统计分析、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回访督促等各项工作制度。根据调解员工作实绩,将全镇46名村级专职调解员分为首席和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根据等级评定发放补助,同时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三是素质保障。义和镇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求,每年开展镇村两级调解员培训会3次,每月以会代训形式为46名村级调解员开展法律课堂、案例讲解,并适时将法律课堂搬到田间地头、街边垄上,全面培训指导全镇调解员工作规范动作,实现调解队伍达到“有威望、有能力 、有经验、有热情、有知识”的五有标准。
二、编织四张“网”,搭建调解网格新平台
一是编织“组织网”,工作开展有保障。成立义和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中心以镇信访综治办为龙头,司法所与信访办联合办公,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调解中心在各村委会分别设立信访调解分中心,实行动员全镇46个村级专职调解员和镇调解员的互动,实现了义和镇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疑隙。把人民调解与村居网格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村级人民调解员与信访信息员、治联络员三员合一工程,全面落实村级调解员“七职六化”管理,做到村里大事小情调解员第一时间知道、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化解。目前,全镇46个村居调委会全部达标,有场地,有人员,有印章,有案卷。
二是编织“运行网”,联动调解现真章。按照“哪里有人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镇、村两级层面上实现联动。设立人民调解接待室,由辖区内46个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轮流值班。值班调解主任同各村调解员员共同接待来访群众,共同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只要能够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尽量通过人民调解予以化解,避免当事人的诉累,这种形式的互动共同交织成镇域内处理纠纷的组织网络。
三是编织“目标网”,不偏不倚有方向。开展调解过程中,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并总结出涵盖时间、地点、程序上的便民利民方法,受到纠纷当事人的称赞。在时间上,镇调委会充分考虑到时间特点,对于请假有困难的当事人,一律安排在周末或业余时间进行调解。在地点上,有些当事人因腿脚不方便经常需要调解员到家进行调解,对此调解员总是能克服困难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在程序上,遇到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情况,调解员立即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编织“信息网”,纠纷查处保通畅。为避免因民间纠纷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而产生的信息不畅和反映不及时的情况,一方面,在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5-10名人民调解信息员,每个信息员负责10-20户居民。遇到纠纷发生,信息员及时通知村调解主任,村调解主任对于紧急纠纷必须迅速到达现场,对于自己不能处理的纠纷及时联系镇调解员。镇调解员和村调解主任的联络方式向辖区公布并保证24小时畅通。二是借助公安机关24小时工作制的优势,对于110接警案件,如属于人民调解范围,在公安机关有效控制矛盾升级的情况下,调委会第一时间予以受理。
三、夯实基础 ,普调结合,做好和谐文章
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方法,做好结合文章。 一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坚持在每月15日,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经验,让调解人员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与技巧。二是抓好群众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板报、标语、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三是强化纠纷排查和治理。组织调解人员每年年初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和治理,年底开展冬季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早发现邻里、婚姻家庭、劳务等纠纷苗头,消除纠纷隐患。 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稳”、 “三急”,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创建。“四稳”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时间间隔较长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政策有规定但当时无法律依据的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有代表性的集体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三急” 即:遇到突发性事件调处要急;遇到集体上访调处要急;遇到殴打、械斗调处要急。工作实践中,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凡投诉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否属于本调委会管辖,一律由调委会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单位联系,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对投诉案件的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发生。
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瞄准“群众诉求”,发挥“一公里作用”,充分发挥镇街“中枢”作用,村居“前哨”作用,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合拳”解好群众各项“综合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3年获得“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