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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高、公平性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7-08-16 17:27: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为及时给医疗调解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我们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选聘147名各科医学专家和50名优秀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把脉问诊”,确保矛盾调解和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据。在保证调解效果的基础上,市医调委逐步实行了“四个公开”,即调解依据公开、调解程序公开、调解内容公开、调解结果公开,把调解工作置于阳光下,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市医调委从人性化的角度创设圆桌调解模式,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列入“圆桌调解”范畴,对患者当事人认真了解需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的解释,和风细雨做调解。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和影响稳定的难点。德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于2012年6月组建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四年来,为群众提供医患咨询749次,受理医患纠纷185件,达成调解协议145起,协议执行率100%,医患满意率100%,成为我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张名片”。2014年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 

  一、坚持“三个独立”,打造公信力高的调解组织 

  为赢取医患双方的信任和支持,我们采取独立运作、社会自治的方式,确保调解组织的中立性。一是组织机构独立医患双方之外。市医调委隶属于市司法局,独立于医患双方、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独立运行;在场所上,独立于医院、卫生局、司法局等行政事业机构,单独办公;在经费上,不向医院、患者任何一方收取任何费用,义务调解,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二是调解人员独立行政机关之外。目前,市医调委共有人民调解员8名,全部由知名律师、退休医学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中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褪去行政色彩,对于开展群众工作起到积极意义。三是咨询团队扩大至本地域之外。为及时给医疗调解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我们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选聘147名各科医学专家和50名优秀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把脉问诊”,确保矛盾调解和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据。   

  二、把握“三大环节”,打造公平性强的调解组织 

  为最大限度保障好医患双方利益,市医调委将依法调解作为核心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狠抓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计赔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主动介入,查明事实。针对发生的医患矛盾纠纷,市医调委第一时间介入,在了解事实阶段,在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查阅病例资料、现场查勘、调查证人证言、咨询专家或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用事实说话,以证据定案。四年来,确认77件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案件,给予了患者合理赔偿,确认17起患者提出的不合理高额索赔要求,经市医调委调查核实、多元调解,实现零赔付。二是明确要素,分清责任。在分清责任阶段,提出三要素原则,即各种原因对侵害结果的发生发挥作用的大小;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不能举证的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和调解不利的后果。对每起纠纷在分析责任时都依据三个要素进行分析,以分清医患双方在纠纷中承担责任的比例,推动“医闹”变“医调”。2014年,某县中医院请求市医调委帮助调解2006年延续至今的医患纠纷,市医调委通过调查、分析、研判,发现医方存在未向患者解释手术存在并发症的责任,医方给予患方经济赔偿,长达8年的医患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三是科学定级,依法计赔。在依法计算赔偿数额阶段,市医调委积极与卫生、公安、保险等部门,严格依据责任等级、损害程度、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进行反复沟通,充分协商,对照标准、界定损失,力求调解结果公平正义。 

  三、健全“四项制度”,打造流程化严的调解组织 

  为确保工作公正性和公信力,市医调委建章立制,推进工作制度化、流程标准化。一是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卷宗管理、责任认定与赔偿测算标准、调解工作纪律等20 多项规章制度及26种调解应用文书样式,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有章可循。二是完善调解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践,建立完善了从受理审查、调查核实、到宣传告知、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再到回访督办、反馈报告、结案归档的三个阶段、八个步骤的一套调解流程,保证调解工作层层衔接、环环相扣。三是强化公开透明原则。 在保证调解效果的基础上,市医调委逐步实行了“四个公开”,即调解依据公开、调解程序公开、调解内容公开、调解结果公开,把调解工作置于阳光下,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四是加强工作对接协作。与医疗机构协作,实行现场调解工作模式,如遇患方到医院群访、闹访等情况,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协助医院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与市卫计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通过矛盾调解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防范意见。四年来,向卫生部门提出防范建议26条。 

  四、推行“三种模式”,打造满意率高的调解组织 

  市医调委坚持情、理、法相结合,把群众的医患纠纷当“家事”,做好群众的“解难人”,当好医院的“和事佬”,创造了行之有效的三种调解模式。一是“面对面”调解。针对医患纠纷中出现的患者亲人过激行为,调解员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面对面座谈,对患方像亲人一样热情,对医方像亲友一样真诚,做耐心、细致、真诚的情绪调解和法治劝说。四年来,市医调委通过亲情式、面对面方式调解过激类纠纷30多次。二是“圆桌式”调解。市医调委从人性化的角度创设圆桌调解模式,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列入“圆桌调解”范畴,对患者当事人认真了解需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的解释,和风细雨做调解;对医方当事人析法讲理,促使当事人互相理解,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年来,运用圆桌式调解医患纠纷21起,调解成功率100%。三是“选择性”调解。市医调委提出“选择您信任的人,解决您心上的事”的理念,把威望高、有觉悟、办事公正的退休名医生、名专家教授和知名律师,组成医患调解人员专家库,在固定宣传窗公开调解员工作履历、取得成绩、工作擅长领域等,让医患双方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实现调解模式从“指定”到“自选”,提高了调解公信力,提升了矛盾调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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