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1-88812358
鲁网 > 首页 > 法制频道 > 人民调解 > 正文

利用法制宣传促调解--盛洪伟

2017-08-15 14:47: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年来,本人在市、区司法局和南定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以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开展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镇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将各村(居)、各单位排查的矛盾纠纷纳入网格化管理,把每一起矛盾纠纷分解到具体责任人,限定办结时间,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本人在市、区司法局和南定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以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开展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镇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定期排查,主动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调解机构。我们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调访一体的网格化领导机构,23个村(居)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二是落实工作职责。我镇各调委会认真对待初访事项,切实将访调对接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来访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各村(居)、各单位排查的矛盾纠纷纳入网格化管理,把每一起矛盾纠纷分解到具体责任人,限定办结时间,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今年6月份我镇王某在一家建安公司打工,在搬运货物时不慎将扭伤腰部,住院手术花费达1万余元,王某要求该建安公司支付12万元赔偿费用。该公司认为赔偿费用太高,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我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商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金额伍万元的调解协调,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该调解申请了司法确认,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了确认决定书,文号:(2016)鲁0303民特6号。 

  二、发挥各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 

  我们张店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一村(居)一律师”的驻村律师制度,在全区每个村(居)都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了一名专业律师,为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以此为契机,协调、配合各村(居)的律师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满足了乡镇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村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专业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村里百姓有了纠纷,遇到法律方面不明白的事,都愿意请驻村律师从法律角度予以解答。2013年我一上任,我镇南店村的一位老大爷来找我,说我和村里有合同,合同上面没说交钱,村里凭什么让我交钱,再让我交钱,我就去上访。我说大爷您先别急,我先调查了解一下,再给您答复。经调查了解,原来他与上届村委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村里的一套楼房可以让他免费住到老。村委会换届后,现任村委认为此协议书内容不合理,要求他交钱才能住房子,双方互不相让。我邀请了驻村王律师从法律角度给这位大爷讲解协议的相关内容,他也先后来找过我十多次,我和他说的很明白,大爷这套楼房百年之后可不是你的!最终他交了十余万元购买了这套楼房。2015年春节前一位盛大姐,购买了村里的一套小产权房,没想到储藏室被另一户人家所占用,她找村里和开发商多次均没有得到解决。大年初七一上班她就跑到市政府大门口上访,躺在市政府大门口就是不走,并且有冲撞进出车辆的过激行为。我这时还兼任镇政府信访办主任的职务,接到通知马上到现场将其劝离。我抓紧时间与她本人还有律师、村委和开发商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此事,期间她多次到市区信访局上访,经过十余天的努力,最后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三、广泛宣传,利用法制宣传促调解 

  从事三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使我充分认识到,要做好调解工作,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就必须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调解和普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普法工作开展的好调解工作就好作。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们司法所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重要节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利用崔军村大集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二是镇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学法。利用每周五下午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时间,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讲课时,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该镇先后集体学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信访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三是积极拓展法治宣传载体。针对我镇张南路两侧银行网点多,人流量大的特点,统一购置了十余个报刊架,分别安放在六家银行网点,电信、联通和移动公司营业厅,以及镇综治大厅和民生服务大厅。报刊架上放置了法治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漫画书和法律知识急救包等读本,方便办理业务的群众取阅。为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氛围,我们选择了二十余家在张南路两侧有LED显示屏的门面店,在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为我镇的“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开展好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积极与辖区学校取得联系,针对学校教学实际和青少年的犯罪特点,我们将12岁左右的中学生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邀请了正大律师所的李榕律师,在南定中学为初二级部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近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本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尽心尽力,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今日推荐山东媒体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