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是坐在小板凳上,听着村民心里话的“老娘舅”;有时候是站在大讲堂上,讲着人民调解普法知识的老师。今年已经67岁的陆伟东,有着丰富的村干部工作经历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他的工作与生活都已经和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共产党员就是哪里需要哪里搬,我只要身体好,就一直会干下去。”陆伟东说,正是在这样的信念支持下,陆伟东坚持奉献在为群众调解的工作岗位上。依法依规做调解“做了这么多年的调解工作,我一直在调解时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原则。”陆伟东说。在他的眼里,很好地运用法律条款去调解纠纷,往往能获得良好的效果,且使得调解双方都心服口服,满意调解结果。“以前当村长的时候,调解的很多都是家庭矛盾,如今南浔经济发展好了,出现了很多小微企业,所以现在很多调解案例都是关于工伤的。”陆伟东介绍说,上次吉副厅长来“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调研时,当时正在调解的就是一起典型的工伤纠纷。小作坊的雇工因为操作不当,手卷进了机器里,最终截肢了。雇工和老板因为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在当地镇上调解了5次都没有成功,后来找到了陆伟东。陆伟东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发现问题关键点还是出在老地方,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于是,陆伟东给当事双方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雇工现在的情况属于人身伤害6级伤残,老板需要赔偿相关的治疗费用、补助费用和误工费。但是在此次事件中,事故起因是因为雇工自己的操作不当,也应付部分责任,由老板承担主要责任……”讲清楚了事实道理,再经过一番劝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陆伟东立即为双方拟了专业的调解协议书。
“现在很多基层的调解员可能还是主要靠老办法来调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可以使调解过程更加顺利。”陆伟东说,16年的村长经验,使他熟知了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这些是他的法律基础。2005年的时候,57岁的他在妻子的鼓励下,开始上函授法律班,顺利通过了17门功课的考试毕业。这是他唯一一次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如今的他还是坚持跑图书馆、书店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我现在正在学关于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得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啊。”陆伟东说,正是他一直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在调解过程中依法调解。三年来,已经调解各类工伤、人身伤害、婚姻家庭、遗产分割等民事纠纷案件120余件,涉及金额550.6万元。用“土话”讲解大道理文件上的法律知识往往晦涩难懂,“法律法规照本宣科,听不懂就没有作用。”陆伟东说,为了做好调解工作,也让群众把法律知识记住,已经练就一身本领的他用普通话、用土话讲解着一个个大道理。那么如何生动形象地解读生硬的法律法规呢?陆伟东有自己的一套法子。有一次,一对夫妻分手后因为如何归置房产问题发生了纠纷,妻子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并没有登记自己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是当初丈夫赠与她的,现在她理应得到房子的一半。陆伟东认为,虽然这次分割房产是不受《婚姻法》保护,但是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 ,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陆伟东一番循循善诱的普法知识讲解,最终双方解决了纠纷,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陆伟东将每一次调解都当成了一次普法宣传的机会,“法律普及了,社会矛盾就容易化解了,调解纠纷的难度也会相应减少。”陆伟东说。他不仅会仔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会将法律知识整理出来,做成一本简易的普法手册,赠送给双方当事人。但这样的普法宣传毕竟还是效用有限,2011年,一个让他高兴的消息传来,“六五”普法团成立并邀请他担任讲师,这样他就可以将自己多年所学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每一位需要的群众,但是怎么样讲群众才爱听,陆伟东心里没底。“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陆伟东说,为了向全市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人民调解的法律知识讲座,他忙活了很久。开课前一星期,他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整理资料备课,并且根据授课内容制作了PPT课件。讲课是第一回,制作PPT更是从来没做过的事情,一窍不通的陆伟东上网查资料、向女儿请教、买书自学,课件也是改了又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宣传不能鼓噪无味,要把原则的、抽象的、宏观的理论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明白。”陆伟东说,为了吃透素材,讲解的时候更有心得,他将资料剪辑粘贴成册,一看到有用的内容也记下来,这样可以随时随看。那一节课共60分钟,陆伟东用生活中实际的调解案例文情并茂地讲解着那些法律条款,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