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诚,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寿光市侯镇南寨村人,现任寿光市司法局洛城司法所所长、洛城街道调委会主任,1988年部队转业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一干就是28年,硬是在人民调解战线上做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2015年获得山东省最美人民调解员提名,荣获个人二等功。2015年被潍坊市纪委选树为“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先进典型,寿光市仅此一人。他先后三次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所在的洛城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不治已乱治未乱”,防胜于调。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逐步由单一型的家庭矛盾、邻里矛盾、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矛盾向多元型、复杂型的经济矛盾、权益矛盾演变,呈现出矛盾类型多样化、纠纷主体多元化、纠纷上访率升高、范围扩展、跨时较长、涉案人多、情况复杂的态势。作为基层人民调解面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复杂情况,必须积极创新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洛城街道地处寿光市东城新区, 是典型的“城中村”建设聚集地,正处于发展期和建设期,社会不稳定因素相对较多。孙所长善于分析形势,善于抓基础工作,善于创新调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问题。他认真践行“不治已病治未病”的调解理念,为制定实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细则》和《考核办法》,他骑着自行车进村入户,与百姓干农活、拉家常、侃大山,征求群众宝贵意见,调查过程中,个别不理解的群众冷言冷语,甚至恶言相向,但孙所长反而认为这些群众的意见更为宝贵,越发尊重这些“有意见的人”,他的爱民之心最终让群众把他当成了亲人,有啥想法都愿意跟他说,有啥意见也争先跟他吐露心声,就这样,这位群众的贴心人通过实际调研、贴近群众,制定的《调处细则》与《考核办法》得到了街道党委的肯定并顺利实施。
在排查矛盾纠纷的方法上,孙所长通过实地调查、外出学习、专家指导等方式为洛城街道制定落实了小事不出村、一般性问题不出片、重点问题不出街道的三级责任制,明确规定因案情复杂,村调处不了纠纷由村调解员同当事人一块到所在片调处;片调处不了的,由村、片、当事人一块到街道调解中心调处。对因推诿、方法简单调处不当引起的越级上访,除追究责任外,每次扣村、片各10分;到市级上访的扣20分,分值列入干部年终考核与工资挂钩;到省、进京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降低全年工资报酬的30%。通过“细则”和“考核办法”的实施,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因调处不当、推诿扯皮而产生的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解决了上访等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人民调解工作事多理杂,难处理,往往是单位有人找,路上有人拦,家中有人等,真是应了古人说的“一不做媒人,二不做说合客(调解人)”的俗语,但孙光诚却成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我”,不论是接到当事人申请,还是村委的电话,他都会深入农村,调查情况了解案情,寻找依据,找准症结,寻求突破口,他把群众当亲人的那种“亲情美”使得别人也都信任他,有事愿意找他处理。洛城街道某村的武母1966年带13岁的儿子郑大改嫁郑某后,生二子郑小,1972年郑大返回生父处生活至今,1992年起,郑小之父郑某与武母分居生活至今,现要求共同生活并要求郑小尽赡养义务,故形成纠纷。这起纠纷时间跨度大,分歧大,处理难度大,是一起比较棘手的疑难纠纷案件,孙光诚接手这起案件后,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细致了解案件情况,但在处理过程中郑小之妻竞拿着农药与刀具到司法所办公室要挟,孙光诚不顾个人安危,一手夺农药,一手夺刀具,孙所长不慎被割伤手臂,鲜血直流,他顾不得包扎伤口,把刀子和农药锁在衣柜中,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接下来的几天,孙所长便把别的事全部放下,集中精力做工作。为以防万一,他集中做郑小之妻的思想工作,从人情、法律、和社会责任的角度反复对其讲道理,通过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说服了郑小之妻,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
孙光诚的调解工作在街道小有名气,不仅因为他在调解工作中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和谐的温暖,更重要的是他那种勇于维护群众利益的威严,能够威慑和教育当事人。郭家营村的王婆婆为2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从20里外的村庄到司法所找他,孙所长得知这一情况,热情地给她打了饭,送来热水,放下手中的其他事务,立即进行了情况调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得知她二儿子还算孝顺,问题主要出在大儿子身上,孙所长就问明她大儿子的联系方式,直接跟他说:“你再不来,我就到你村里公开处理,到时你看我怎么处理你!”结果他大儿子到处打听打电话的人是谁?后来打听到是司法所的孙光诚所长时,主动打来电话,要求在村里自行调解,孙所长说“你自行调解很好,但老人你得养,否则,我跟你没完!”结果在村调委的主持下,问题顺利解决。
在人们心目中,“孙光诚是一位重情义的调解大使”,每年经孙所长化解的各种家庭纠纷不下20余件,地边纠纷、邻里矛盾、婆媳不和、夫妻闹气……谁家有事都乐意找他调解,别人解决不了的矛盾他都能一一解决,平时谁家有个难处他都主动跑去帮忙,当他去调解矛盾的时候,村民自然给面子。
灵活运用调解策略与艺术,“疏胜于堵”。二十多年的调解工作,孙所长深刻认识到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不但要公道正派、讲究方法、因人而异,还要讲究策略和艺术,通过各种方法,了解掌握矛盾双方的性格特点和气质类型,尤其对自制力差、急躁、易冲动等特征,以疏导为主,消除其不安定的心态,避免旧矛盾还没处理好又产生新的矛盾。2012年9月份,洛城街道某村村民张全,到劳务市场打工,被建筑工头雇用,给圣城街道某村建房,因施工队无安全保障设施,建房户材料质量低,建筑过程中房体倒塌,民工张全被砸死。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非常重视,公安部门立即介入,对建房户主和施工头实行了刑事拘留。当死者家属得知建房户主和施工头贫困,无力赔偿时,组织多人到市里上访和拒绝尸体火化,并且做好标语横幅准备十八大期间进京上访。当时孙所长因心脏病复发正住院治疗,得知有关情况后,孙所长不顾医生的劝说和家人的哀求,挂着点滴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临时组织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综治办、司法所任成员的4人工作小组,坚持24小时守候劝导,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责任,讲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死者家属性情倔强,要求无理,问题陷入了僵局。孙所长深刻体谅当事人的痛苦心情,由于当事人家庭贫困,孙所长为其申请低保,主动请缨为当事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联系村委发动群众为他们捐款渡过难关。最终张全家人被孙所长的执着与厚爱所感到,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很快达成了解决意项,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孙光诚,一位普通的共产党员,普通的人民调解员,一名看着亲、听着信、办得实的群众的“孺子牛”,从事调解工作二十年来,孙光诚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5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300余起,防止民转刑事件9件,处置突发性事件7起近二百余人,制止群体性上访6起近千余人,调解成功率达98%,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他所在的洛城街道调委会在2012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28年来,孙光诚在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情真意为百姓做事,他收获了人世间充盈的酸甜苦辣,用真心和行动诠释了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