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卫东同志,自1988年6月14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扎实肯干,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刻苦钻研业务,热心助人,公道正派,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情、理、法三结合”工作原则。28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2850余起,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分别达到98.5%和99%。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无一起民转刑案件,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或者群体事件发生90余起。
一、钻研业务,依法办案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以来,栾卫东同志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技能,创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针对家庭纠纷,他创造了“软磨硬泡法”,利用亲情这块基石化解矛盾,谱写幸福;针对自己没有主见,听旁人挑唆的纠纷,他创造了“围点打援法”,将挑唆人先行孤立,再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一些顽固的“不正之风”引发的纠纷,他创造了“公开透明借众压邪法”,利用村民舆论的力量,影响压制不正之风,营造出和谐的村风;针对案情清晰明了的小纠纷,他创造了“趁热打铁法”,当场调解,调解结束尽快落实履行情况,切实保证了成功率与履行率;针对某些法律知识欠缺还只认死理的当事人,他创造了“暂时冷却法”,对当事人讲明法理后,给他们适当的时间反思消化,结果往往事半功倍。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栾卫东同志十分热爱调解工作,二十多年来,为了调处矛盾纠纷快速方便,摩托车换了三茬,都是个人掏的车钱和油钱。他有一个工作包,里面总是装满了调解用的工具:皮尺、计算器、照相机、手电筒、印泥、笔、调解法律读本等。只要群众打电话找他,不管是星期天,还是早晨、傍晚,他都能及时的到场。邻里、土地纠纷这几年多了,就得到现场勘查,他不知穿破了多少双胶鞋。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提高依法办案的水平,栾卫东同志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函授法学证书。当地的百姓,一有涉法的事就打电话咨询他,他的手机号十几年不敢换,只为了方便群众找他。
由于栾卫东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业绩突出,严以修身,甘于奉献,1991年被威海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0年度、2012年度被文登市委、市政府各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