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阻止村民对矿山开采中污染环境、非法占地之事不再上访告状,矿主多次纠集他人围堵上访村民、殴打恐吓,并将村民腿打断。今天,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黑恶势力团伙的四案犯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其他三案犯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二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上访村民医疗损失64264.47元,宣判后,当地村民拍手称快。
2015年3月,南阳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南召县桃溪村生产经营期间,当地村民杨某认为该公司非法占地、污染环境、危害村民利益,为此多次到该县及上级有关部门上访,致使该公司被相关部门查处后不能开展生产经营。为此,矿主张某与陈某纠集冯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先后多次以恐吓、滋扰、殴打等寻衅滋事手段对杨某进行打击报复,意图迫使杨某放弃上访。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张某伙同他人先后4次到杨某家中,以恐吓、滋扰等手段逼迫杨某放弃上访。而杨某对此不甘示弱,继续上访。2017年9月底,因杨某多次上访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张某教唆他人预备将杨某腿打断,并约定事成后给他人2万元“酬劳”。
2017年10月5日下午,张某指使冯某驾车载乘两人携带钢筋等作案工具,在杨某返家途中,将杨某围堵着并将杨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而后三人持钢筋对杨某后背及腿部进行连连毒打,直到腿被打断。经鉴定,受害人杨某双下肢损伤,造成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系轻伤一级。
今天,在公诉机关的参与下,南召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