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的生产型企业,因负责人被判污染环境罪,致使企业发展一度陷入危机。“如果没有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我们企业的180万元货款就无法追回了,企业里100多名工人的工资也没了着落。”日前,在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开展的环境类涉企服刑人员“企业体检”宣讲会上,该企业负责人张某感慨地说道。
张某原是盱眙县工业园区一家年纳税30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2017年底,因国家相关部门对生产型企业清理污水处理标准要求的提高,使得原企业的污水处理点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导致污染治理能力滞后,造成当地环境受损害,2018年7月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考验期自2018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止。
一边是企业的发展,一边是行为受限、无法赴外地讨要货款,张某急得团团转。2018年9月,张某通过当地司法所与该县司法局、检察院取得联系,反映这一难题。获知情况后,盱眙县检察院第一时间牵头与司法部门、项目帮办单位、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在进行相关论证后,该院联合司法部门先行先试,对涉企社区服刑人员,尤其是企业实际负责人的赴外开展商务活动进行随行监管,最终促成张某于2018年9月、2019年1月两次在司法局、检察院相关人员的随行监管下赴上海、河南等地索要欠款,并进行企业融资洽谈。两次赴外与外地企业的“特殊”会面,不仅成功要回了180万元的货款,还与上海某企业达成1000万元的初步合作意向,让濒临破产的企业看到了希望。
自该机制运行以来,该县社区矫正机构共收到涉企重大发展事项社区服刑人员申请30余人次,其中经风险评估后,对涉及3家民营企业4人次作出同意县外工作批准,这4名社区服刑人员均于事务结束后及时返回办理销假手续。其中,1名掌握核心技术的技术人员通过申请赴县外开展工作,成功将其自主发明的某国家专利技术转为科研成果,并投入生产,创收100余万元。
据悉,在前期探索基础上,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2019年3月14日,在盱眙县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该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涉企重大发展事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随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从明确监管内容、规范适用范围、简化管理程序、建立“双严”机制、细化监督质效等五方面进行规范,并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努力消除涉企社区矫正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盲点,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