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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强化再审调解赢得群众称赞

2019-03-05 09:01: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17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表刘某、邹某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利,彰显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至该院立案二庭蔡世军、陈银发两位法官手中。这是江西高院强化再审调解赢得群众称赞的又一实例。

  鲁网3月5日讯  近日,17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表刘某、邹某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利,彰显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至该院立案二庭蔡世军、陈银发两位法官手中。这是江西高院强化再审调解赢得群众称赞的又一实例。

  2014年,刘某等17户业主与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引发群体纠纷。17户业主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房地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以已付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业主的诉请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但二审法院改判房地产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17户业主集体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此外,另有一批约50人的购房户也向一审法院提出了类似的诉讼请求。江西高院受理的该17户业主的纠纷案若未得到妥善处理,房地产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将进一步扩大,双方的对立冲突势必愈演愈烈。若处理不慎,一方面将直接导致已处于困境中的民营企业一蹶不振甚至破产;另一方面,业主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合法保障。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如何找到既维护好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又不影响民营企业后续发展的两全方法,给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江西高院的法官多措并举,想方设法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历经多次反复,调解工作虽曾几度陷入困局,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房地产公司将延期交房违约赔偿金按日万分之三点五的标准一次性向业主付清,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江西高院在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中,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力构建再审调解工作新机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该院采取“三调三不调”工作原则,即涉及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问题的案件尽力调,涉及百姓民生的案件依法调,涉及群体性诉讼的案件稳妥调;审理中发现或疑似犯罪线索的案件不调,涉及法律适用争议点需改判确立裁判标准的案件不调,社会舆论关注度较大、依法判决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的案件不调。推行“面对面”“背靠背”“三心(即爱心、耐心、恒心)”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依靠社会多方力量,实行多条联动进行调解,做到既析法明理,又入情入理。此外,还充分借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通过实行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远程调解模式,既保证了调解的时效性,又方便了当事人沟通,保证了调解工作的高效。

  2018年以来,江西高院审结的再审审理案件中,调撤结案154件,同比增长83.53%,调解率为63.49%,赢得了百姓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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