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3日讯 保证公交车安全行驶,硬件只是基础,法律才是长久的保障。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这些案件中超半数有乘客袭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方向盘的情况,而纠纷起因多为坐过站、上下车地点或车费这类小事。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后付出的却是生命的代价,太不值。”不少网友也在微博上发起“别碰司机”、“文明出行”等话题。
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专题报告》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统计公检法机关过去是如何处罚此类行为,受到处罚的有多少,量刑如何等;另一方面,是告诉广大公民,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应尽量避免和司机发生冲突和纠纷,同时也告诉司机,如果遇到此类行为应该冷静处理,其他乘客对此类违反公共安全的行为也要及时制止。
10月29日,湖北咸宁不想买票乘客推拉司机;11月3日,江西新余未到站就想下车乘客抢夺方向盘;11月7日,乘客因乘错车而死掐司机脖子等等。自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全国发生类似任性乘客大闹公交车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又有近20起。网友们在痛心、愤怒的同时也不禁在想,除了为司机装置防护栏等硬件措施,法律该如何作为?
从大数据可以看到,法律是一直在出手的,但万州公交车悲剧发生之后,人们对法律的期待变得更高。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表示:“如果在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殴打司乘、抢夺方向盘、损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的行为,应当依法一律入刑。”也就是说不再用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来衡量是否入刑,而是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胡云腾还表示:“防卫自己利益、防卫车上其他乘客利益,甚至防卫车外人员生命财产不受伤害等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如造成侵权人伤害的,不应该负刑事责任。”如果其他乘客遇到此类妨碍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主动作为,防止万州公交车悲剧事件再次重演。
每天约有2.5亿人使用公交车出行,任何一个公共安全事故都是这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保证公交车的安全行驶,硬件只是基础,法律才是更长久和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