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8日讯 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悄悄建起,而相关部门未加查处,导致居民饮用水安全受威胁。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形式送达检察建议后,该区水利局立即开始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不到两个月即整改到位。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南康区检察院发现辖区的章江南康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当地一村民未经审批在保护区内修建了一栋三层楼房,违反了水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区居民饮用水造成污染威胁,而南康区水利局未依法对此查处,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该院立案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
“请你们仔细阅读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并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回复我院。”送达时,承办检察官将检察建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整改建议内容、履职期限以及不履职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法说理,并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检察建议提得很到位,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努力整改。”该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并随后开展整治。
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南康区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挽回直接财产损失128万元,督促补植复绿10万平方米,督促拆除违章建筑物近15万平方米,监督移送刑事立案1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