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9日讯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签订《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会商纪要》。《会商纪要》推动了多项重点举措落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通报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对案件的监督意见;规定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时限要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对方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等情形,应当及时通报对方,对方处理后进行反馈;发现违纪、违法情形的,应依法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同时通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