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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依法对李俊良决定逮捕

2018-08-28 10:58: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报北京8月 27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俊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俊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俊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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