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1-88812358
鲁网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律咨询 > 正文

私自搭建楼梯 暴力抗拆获刑

2018-08-21 13:51: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私自在自家后窗搭建金属楼梯,并且使用暴力手段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和强制拆除工作,最终受到法律惩罚。近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7年初,梁某在门头沟区某小区开了一家洗衣店。为了方便经营,梁某在没有向辖区城管、住建委等职能部门申请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花费2万余元在自家北侧后窗处私自安装外接金属楼梯。门头沟区执法办案人员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了该处违法建设,并对梁某下达自行拆除的通知,但梁某拒不主动拆除。期限届满,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拆除,梁某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还与拆除工人发生肢体冲突。现场民警对梁某进行劝阻并口头传唤,梁某非但不配合民警传唤,还辱骂、脚踢、殴打办案民警。在接受审查期间,梁某还将多名民警打伤。经鉴定,其中两人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今日推荐山东媒体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