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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2018-07-31 14:20:00 来源: 法制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司法部将着重考虑研究制定法治社会建设意见并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回眸2018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再看今朝,重任在肩!司法部应该如何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履行好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责使命呢?

  在7月25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提出三个“重在”,为我们带来了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重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都无法实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要立足中央依法治国办职责,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研究;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部机关和全系统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司法部将着重考虑研究制定法治社会建设意见并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重在“治”、重在法的实施、法的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

  对此,司法部立足职能定位,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党领导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司法部将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三是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重点推动整治利益驱动乱作为,怕担责任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是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要认真做好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加强司法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下一步,司法部将研究制定相关督察工作规定,强化督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重在“基层”

  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法治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握这些重点:

  一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引领作用,推动建设“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是以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让法治创建成为基层法治建设一张亮丽的名片。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重要阵地。

  五是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国范围内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是2018年司法系统基层基础工作的“硬任务”和刚性指标。要推进人人、家家都有法律顾问,推动形成遇事找法、用法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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