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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行宣传 助推决胜攻坚

2018-06-13 15:17: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良性的宣传引导之于执行,对外可以提升公信力,对内可以提升执行力。

 

  良性的宣传引导之于执行,对外可以提升公信力,对内可以提升执行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执行宣传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宣传是法院在面对社会舆论时的最佳引导方式。基于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舆论对于司法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对于执行工作是把“双刃剑”,既能宣扬执行公正,也能带来负面舆情。宣传的重要性在此刻彰显无遗,社会舆论的导向终究追随着公众耳目能及的执行事实。表彰执行工作模范,公布执行案例,发布执行公告,公开“老赖”名单信息等等,无疑是对社会舆论的一种良性引导。加强执行工作宣传,让当事人理解执行不能的多重因素交叠,设身处地理解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对于化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有着强大的促进作用。而良性的引导同时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契合党的群众路线立场,用实际行动赢得舆论支撑。

  执行宣传是落实执行公开的需要。宣传是对社会群众密切关注执行公开这一需求的正面回应。随着信息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深入,社会公众能够在各种媒体平台上了解执行信息。以重庆法院为例,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后通过扫描受理通知书上二维码便可随时掌控案件进度及网络节点信息。这既为法院了解社会公众的期盼与要求提供了有效路径,也拓宽了社会各界对司法进行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对于法院来讲更是动力,在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已经迫切要求司法公开的情况下,通过多途径、多维度的宣传工作,将执行及其他工作环节的信息准确完整发布,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误解,避免以讹传讹。司法公开是法治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人心所向的大势所趋,执行工作更是不能消极对待社会公众对于执行公开的诉求。直面社会公众的需求,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正是对这种需求的最佳回应。

  执行宣传是推进普法教育的需要。宣传在执行工作中能够良好推进普法教育。我国虽然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但整个社会的法治理念与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与用法能力急待普及与提高。在社会生活中,不知法、不尊法、不畏法、不用法的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在经历过审判环节后仍然对强制执行的措施和法律后果不够了解,人民法院作为专门司法机关,不仅承担对个案依法裁判、定纷止争的职责,更要用其全部的审判工作起到对全社会广大受众教育普法的作用。执行个案仅限于特定受众的法律知识普及,受众的广泛化无疑只有通过宣传方式来实现。普法计划实施多年,多囿于法律普及结构单一,方式重复。执行工作的宣传更具现实意义,首先,执行案件数量较多,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受众也就较广泛;其次,乡土中国的人情社会更让该地区的公众感受到执行就在身边,法律就在身边;最后,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震慑,对受损的法律关系修复是为社会公众耳闻目睹的。既是对当事人普法,也是对社会公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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