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9日讯(记者 李晨)近年来,随着控烟工作力度加大,公交车、火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越来越少,“远离香烟”“拒绝二手烟”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风尚。然而,记者在内蒙古多地采访发现,与整体控烟形势不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仍属于吸烟的重灾区,不少公职人员在办公岗位上饱受二手烟折磨(10月8日《半月谈》)。
过去,车站、网吧、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由于人流密集,一度成为控烟的难点和重点。如今,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和公众素质的提高,社会上的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控烟形势大为好转,很少有人公然吞云吐雾。相比之下,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成为禁烟“重灾区”。而且越是基层,吸烟问题越严重,尤其在县一级机关单位,办公室抽烟见怪不怪。
造成这一现象,一方面在于一些机关单位缺乏禁烟意识和文化氛围。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单位办公室、楼道、餐厅等区域没有禁烟标识,室外也没有固定的吸烟点。不少基层公职人员认为“禁烟是公共场所的事情”,和机关单位、办公室没啥关系。不仅如此,吸烟与让烟还俨然成为机关单位的社交文化,被视为可以跟领导、同事搞好关系,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好办。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也给了一些机关单位有恃无恐的底气。近年来,各地纷纷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加大处罚力度。虽然机关单位办公室也属于禁烟范围,但在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中,大都以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为主,很少到机关单位上门检查,更鲜闻开出罚单。不可否认,作为控烟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存在“灯下黑”现象。
机关单位成为禁烟重灾区,不仅直接威胁公职人员身体健康,干扰同事间的和谐关系,而且破坏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形象,容易滋生作风和腐败问题。事实上,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遗憾的是,这一规定缺乏实质性处罚措施。在现实中,遇到自顾自吞云吐雾的同事,不少人往往抹不开面子予以制止,对于领导带头吸烟的情况,更是敢怒不敢言。
根据今年7月公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我国将逐步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禁烟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更要落到行动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变禁烟“重灾区”为“示范区”,以“无烟机关”引领“无烟社会”。有关部门应完善考核体系,将公共场所吸烟问题纳入单位和公职人员日常考核,对于违反规定者,除依法处罚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切实提高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重视程度。同时,通过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公职人员举报,以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明察暗访,扭转机关单位监督失之于软的局面,打消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促使其自觉遵守控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