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以高度责任感和周密部署,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发动禁烟运动。仅仅3年时间,帮助2000万名吸毒者脱瘾重获新生。
1963年5月26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央关于严禁鸦片、吗啡毒害的通知》,其中专门规定,对吸毒犯应强制戒毒,对已吸食鸦片或打吗啡针等毒品成瘾者,必须指定专门机构严加管制,在群众监督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限期强制戒除,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可以集中戒除。
中共中央颁布的这一通知被视为新中国戒毒工作起点。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把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走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体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适应形势需要
推行全新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鸦片又叫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上将吸食毒品称为“抽大烟”,因此,在当时的一些政府法规中,将“禁毒”称之为“禁烟禁毒”。1950年7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按照《西安市禁烟禁毒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吸食烟毒者立即向有关部门登记,限期戒除,拒不登记或逾期仍未戒除者,送戒烟所强制戒除。
为便于开展戒毒工作,西安市人民政府指令各区成立了禁烟肃毒分会,市政府还拨出戒毒经费,成立了两个戒烟所,对生活贫苦的烟民实行免费戒毒。同时,群众自发成立了19个互助戒烟所。据统计,截至1951年8月,西安全市共有3925名吸毒者戒除了毒瘾。
西安戒毒办法只是当时全国开展戒毒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随后的数十年里,全国各地不仅努力打击毒品犯罪,切断毒品供应,还积极开展戒毒康复工作,让大量吸毒者重新回归健康生活。
时光踏进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公安部门与司法部门积极应对。
1998年,公安部成立禁毒局,初步形成了由公安机关主管的强制戒毒、司法机关主管的劳教戒毒两大主流模式。
此后,劳动教养戒毒和公安强制戒毒两种强制戒毒模式并举,长期以来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为社会禁毒戒毒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也有学者提出,由于执行体制与矫治方法的发展途径不一致、适用对象法律依据不充分、部门利益冲突等各种原因,两种模式戒毒矫治效果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并产生了部分不良社会影响。
随着一部法律的诞生,这些问题得到了破解。
2008年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和戒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施行,以法律形式废止了原有的劳动教养戒毒和公安强制戒毒,推行全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这些举措重构了戒毒体系。
“毒品是世界性公害,戒毒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守正创新,蹚出了一条禁毒戒毒新路子,为世界提供了中国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戒毒模式分别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上海市戒毒管理局理论研究中心负责人、戒毒专家徐定评价说,“开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对打击毒品犯罪、减少毒品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成千上万的吸毒者远离毒品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处在转型关键时期的戒毒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出台配套制度
保障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为更好地推动戒毒工作转型,实现全面发展,自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实施以来,司法部大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制定了涵盖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教育矫治、戒毒管理、生活卫生、所务公开、安全警戒等方面的六项部颁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形势研判、安全排查防控、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机制,并汇编形成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规范》。
此外,司法部还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委、卫健委、住建部等部门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戒毒人员经费支出、戒毒场所规划建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等工作的办法、意见、标准等,涉及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达100多项。
在徐定看来,较为完备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
专业化的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康复训练是戒毒工作的重心。
司法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文化育警,着力打造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权威数据显示,目前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有警察5.77万人,具有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监所管理等核心专业民警3.32万人,占总数的57.6%,为开展戒毒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将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作为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和提炼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戒毒模式。
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司法部部署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以分期分区和流转为基础,突出戒治流程规范运行;以专业中心为支撑,实现专业化戒毒;以科学戒治为核心,实现科学精准戒毒;以衔接帮扶为延伸,实现戒毒康复指导的社会化。
一年来,统一戒毒模式已在全国全面推开,全系统累计投入专项建设资金12.88亿元,四期四区流转戒毒人员近27万人次,省级层面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273个,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在更加科学规范的水平上平稳运行。
“禁毒法颁布十年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快速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这一模式的建立,标志着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已经由转型走向定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日趋完善,戒毒成效日益显现。”徐定说。
紧跟时代步伐
探索教育戒治新技术新方法
2011年,北京市天堂河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商洽合作意向,推进《成瘾人群高级认知功能损害评估与康复训练应用研究》长期合作课题,成立包含专家和所内矫治民警在内的课题组,开展正念防复发训练项目。
正念防复发训练项目组引入美国Bowen《基于正念的成瘾行为复发预防临床医生指南》课程,设置实验组和对照组,探求正念对于强戒人员防复发的疗效因子。目前,项目组已编研形成《正念防复发训练实操手册》和《强戒人员正念防复发训练自助手册》,开展正念训练56期,730余人次强戒人员参与了正念训练,经过评估,参训人员在认知觉察、情绪调节、渴求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紧跟时代步伐,牢固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加大与知名院校、社会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不断探索开发教育戒治的新技术新方法。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与246家机构、614名专家深度合作,教育戒治优势项目立项31个,结项21个,项目涵盖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身体康复等多个方面,形成包括工作手册、译著、学术论文、视频课程、实用教程、常模数据量表等众多科研成果,建立了教育戒治优势项目资源库,并已开始在全系统推广应用。
此外,各地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教育戒治优势项目为指导,积极探索应用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心理学、教育学、医学、运动学的科学理念和正念、内观、VR、经颅磁等先进技术被广泛应用,在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心健康、增强戒毒信心、掌握拒毒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
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以科学精准戒毒理念为指引,以“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终极目标,借助上海科创中心区位优势,积极引入科研资源,率先推进以创新戒毒技术方法为核心的科学戒毒。率先探索出虚拟现实戒毒矫正、重复经颅磁治疗、智能心理矫治、脑波认知干预、运动抑瘾训练等具有非药物、非侵入性、安全无创伤特点的5项戒毒新技术新方法。上海市戒毒局还率先探索以大数据戒治为核心的智慧戒毒,建立了以“运动戒毒、认知行为干预、认知神经康复”三大平台为支撑的戒治大数据平台,形成了戒毒人员的数字档案和运动戒毒试点人员的数字化样本。靶点明确、深度整合、流程清晰、数据驱动的科学戒毒技术方法体系,已成为助推全国统一基本模式建立、促进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戒毒人员刘某使用合成毒品超过6年。2017年,刘某进入上海青东戒毒所接受矫治时,所内民警通过心理咨询和个别教育,发现其敏感、多疑,对他人怀有敌对情绪,心理状态起伏较大,且成瘾评估显示其脑功能、认知功能损伤较重。
戒毒所民警针对刘某病理性成瘾记忆、心理障碍倾向及认知偏差,采用虚拟现实戒毒矫正技术进行厌恶与脱敏治疗,以脑波认知干预技术进行认知功能修复,采用智能心理矫治技术改善心理与情绪状态,并鼓励其参加集体性运动戒毒康复训练。
经过近1年系统性康复训练,刘某在心理、认知及成瘾评估等相关测试上的数据与入所时变化明显——偏执、焦虑、敌对等异常心理减少,注意、记忆、决策以及情绪控制等方面能力提升,毒品成瘾程度下降,戒毒意愿显著增强,拒毒能力明显提高。
目前,司法部在全国19个省31个戒毒场所试点开展“智慧戒毒”场所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总结和发现戒毒工作客观规律,验证和完善戒毒技术方法,成效显著。
戒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以戒毒项目为龙头,以戒毒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应用推广为抓手,通过全链条、体系化、科学规范的戒毒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了戒毒康复质量的整体提升。”徐定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