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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止于法律

2015-11-27 14:41:00 来源: 中国法治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备受舆论关注的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二审20日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看似已经告一段落,但仍带来了反思。
    备受舆论关注的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二审20日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看似已经告一段落,但仍带来了反思。

  此案中,养母一手造成的伤害,显然已不是“打打手心”的程度。李某对施某某进行体罚,不论其本意如何,以暴力加之于未成年人身上,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相应的惩处。

  案件有了终审判决,但这并不足以为本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养母为什么要打孩子,为什么下得去狠手?在法庭上,养母李某虽表示,希望和孩子继续一起生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获刑6个月的她显然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然而,承受皮肉之苦、寄养家庭的破碎、辍学在家……这些都伤害了施某某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施害者还不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舆论哗然,形成强烈的社会谴责;司法介入,依法对施暴者给予判罚。而社会更多关注如何制裁施暴者,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却往往被忽略。

  法律的判决,不一定能完全缓解孩子心灵中的伤害;保护未成年人,也不应只有法律一种手段。

  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的后续处理,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伤害案发生后,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爱心组织,为施某某提供了基本的住房、生活、教育保障;尽可能愈合其所受身心创伤,让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这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责任,在法律程序之外,给了孩子一份温暖和抚慰。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止于法律。我们期待,在法律之外,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援助与帮扶体系能越来越健全,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呵护孩子不再受伤害。

    
作者:萧海川 陈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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