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7日讯(记者 李瑶瑶)去年以来,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面深化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面向基层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等多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推送疫情防控法治讯息5300余条,编写宣传材料120余种,面向村(社区)印发、张贴40余万份;集中开展包括“民法典进乡村”在内的“十进”活动8360场次。
二是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全市新建或改造提升法治宣传阵地340余处,实现区县、街镇、村居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形成了章丘区普法“方桌会”、长清区“山东落子”法治节目、莱芜区“法治小夜校”、商河县“法治秧歌”等一批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其中,章丘区举办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方桌会”74场次。
三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全市首期农村“法律明白人”网上培训,培训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共1164人,目前已有834人考试合格。同时,各区县分别组织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年培训人民调解员2万余人次。
四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农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村“两委”换届中同步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农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体系健全。拓展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劳动用工、城建拆迁等矛盾问题多、群众需求大的行业、领域,目前全市共有村级调委会5613个、调解员1.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