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185日讯(记者 李晨)男子见公共场所闲置资产无人照管,自认为有机可乘,多次前往盗窃并变卖换钱。近日,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9年7月10日上午,刘某在汉寿县某镇街头闲逛,途经镇上电影院的门前时,见影院大门紧闭,门庭冷落,想起当年的电影院每晚门庭若市,附近居民想看电影却一票难求的盛况,不由心生感慨,当即玩心顿起,想要进入电影院内故地重游一番,一探究竟。
刘某从破败的后门进入电影院内后,发现电影院因疏于管理,屋内设施已陈旧,处处破败不堪,大厅内的木椅已腐烂,连接木椅的铁支架也锈蚀严重。刘某见电影院内设施无人看管,想到支撑座椅的铁支架可以拆卸后变卖换钱,心中顿起贪念,决定拆卸座椅金属支架变卖换钱。刘某手脚并用,不一会儿便将两排座椅铁支架拆卸了下来。随后,刘某回家驾车赶回来,将盗得的741斤废铁运至废品收购部,以0.85元每斤的价格销售,得赃款630元。
初次作案尝到甜头,并自认为盗窃公共财物无人追究,刘某越发收不住手,在当日下午和7月13日,又先后三次潜入电影院内实施盗窃。刘某先后四次累计盗窃座椅铁支架2785斤,销赃获利2370元。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2367元。
案发后,刘某退赔了被盗单位损失1万元,所盗废铁被追回并发还给了被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