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36日讯(记者:李晨)11月22日,烟台市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烟台市福山区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验做法,旨在推动全市“警民联调”、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重点工作创新。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需要,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需要。
会议要求,实施警民联调,要落实工作责任、人员场地、经费保障、考核机制,全面助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对符合调解范围治安案件中的民事责任事项处理、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中民事责任事项处理、公安机关受理的其他民间纠纷等进行调处,达到“4降1升”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于调解工作的新变化,主动研究新情况,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推进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健全完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体系。
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福山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福新路派出所“警民联调”工作室、开发区重大矛盾预防调处中心等现场。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莱州市司法局、招远市司法局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处)长,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副局长、业务科长共约1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