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1-88812358
鲁网 > 首页 > 法制频道 > 人民调解 > 正文

【专项活动系列报道】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创新调解机制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2019-09-23 08:59: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年来,东阿县大桥镇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频发,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两结合、三围绕、四保证”的人民调解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系列报道】

  鲁网9月23日讯(记者 李晨)近年来,东阿县大桥镇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频发,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两结合、三围绕、四保证”的人民调解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两结合”为调解工作注入新力量

  一是人民调解和“一乡镇一团队 一村居一顾问”工程相结合。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平台,创新推进“3+N”组团式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与新乡贤的地缘优势,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枫桥经验”的本地化。工作中,法律顾问、新乡贤、调解员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解决纠纷。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统筹村调解员、全体法律顾问共同研判,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是人民调解和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和群众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优势,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信息灵、渠道广、办法多的优势,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围绕”全面排查矛盾纠纷

  近年来,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内容复合等特点。针对矛盾纠纷多样性的特点,大桥司法所始终坚持排查常态化,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工作、重点人群,运用“三围绕”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村居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村居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人居环境整治、尹庄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赵庄村拆迁房工程问题等大量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大桥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保证”彻底解决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繁琐复杂,大桥镇各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保证”,彻底解决群众间的矛盾纠纷。

一是普法宣传到位,保证群众知法。基层矛盾多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争强斗狠往往成为了基层民众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途径。针对这一现象,大桥司法所将普法工作摆在第一位,积极组织法律顾问、新乡贤、调解员在村居、集市进行普法宣传,针对不同年龄群体采取“精准普法”政策,巧妙地将调解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让群众知法懂法,有效地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

 

  二是矛盾调查到点,保证调解全面。矛盾能不能有效得到解决主要在于产生矛盾的原因调查的到不到位,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员均采取多方联调的调解模式,多方联合走访,实地调查,采纳多方当事人的意见,真正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尹庄村村民毕某香因拆迁补偿问题,声称要进京上访,法律顾问、调解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到其姐毕某菊已受其委托代领了应获得的补偿款,经法律顾问亲自解释、讲事实、摆道理,并拿出其他村民应补偿和不应补偿的数据相比较,毕某香认识到自己的房产确实不具备居住条件,按照规定,只有大门、院墙,院内面积、水井能享受补偿,其他无评估价值,村委会将勘验情况及评估意见告知毕某香,其并表示不再上访。

 

  三是矛盾排查到户,保证排查无死角。矛盾排查工作是一项细致性工作,矛盾排查不仅要到村、组,更要落实到户。大桥司法所联合法律顾问、村调解员多次开展不定期矛盾排查活动,争取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在排查中发现小张村村民尹某将钱借给同村孙某,孙某一直拖欠款项未归还。法律顾问、调解员及时进行调查,做孙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孙某当场将9000元借款归还给尹某。

  四是调解回访到人,保证调解落实。抓好调解回访是检验矛盾调解有没有真正达到实质性效果的重要标准。通过回访矛盾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没有得到切实履行,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对待调解的满意程度,以及有没有矛盾复发的风险。在回访过程中,调解员都会认真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真正努力实现了“握手言和”。

  大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积极致力于“两结合”、“三围绕”、“四保证”,今年以来调解曹庄村土地发包、尹庄村拆迁补偿、金桥村村民金某帮工致他人伤害等类型的纠纷10余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的激化、扩大化,真正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了大桥镇的社会安全稳定。

今日推荐山东媒体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