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5日讯 民行部门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业务窗口,平时办理的案件看起来都是一些常见的、易发的小案,或因赡养纠纷,或因房角地头,但这些小案都关乎民生,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临城县检察院要求干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都要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做到心平气和,每一个环节都尽职尽责。
7月的一天,我电话通知当事人张某来院领取接收案件通知书。下午,张某如约到来,我把情况简单向他作了介绍,然后拿出准备好的送达回证让他签字。当我回头去拿笔时,他却从沙发上站起来,连连摇手说:“这个字我不能签。”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张某就不见了踪影。张某是这起支持起诉案件的申诉人,按常理讲我们依法立案后,他应该是满意的,怎么会扭头就走呢?
第二天上午,我和同事小刘按照张某留下的地址,来到张某所在村送达文书。好不容易找到张某家时,他刚好骑电动车回来,一见面,他又来了一句:“怎么回事啊,谁让你们送来的?我去你们检察院拿就行了!”我说:“既然我们都送来了,你就签收一下吧。”他着急了:“你怎么不听话?我说去你们那儿拿就去你们那儿拿,你送来我也不收!”说完骑上电动车就走了。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申诉人出尔反尔?我们联系了村支书一起找到张某的老伴儿王某了解情况。原来,今年69岁的张某与其妻王某是后来组建的家庭,王某与其前夫育有两个子女,后与张某育有一子。随着年龄增长,张某自感越来越力不从心,就想着让子女们出赡养费。经过几次协商,三个子女均表示可以与老人一起生活,但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张某现实际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其真实想法是让王某与其前夫所育子女出一些赡养费,但一直协商未果。张某一气之下决定起诉三个子女,落实赡养问题。但张某心中存有顾虑——不愿意让自己的小儿子背上不孝之名。
掌握情况后,我们通过王某找回了张某,结合其子女的家庭收支情况,详细讲解了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给他进行了细致的释法说理,消除其心中的疑惑和困扰。面对面促膝长谈,再加上村支书的劝说,最后张某不好意思地说:“给检察官添麻烦了,我这点小事,还麻烦你们跑一趟,还对我这么上心,真是过意不去。”
张某态度的转变,为我们解决其子女赡养费问题增添了信心。当天下午,我们在村支书的帮助下,召集张某的三个子女进行了又一次的协商。经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张某的三个子女同意除了与老人共同生活外,还每月支付张某一定的生活费用,张某也自愿撤回申诉。
回到单位,时间已经是晚上8点了,虽然身体很疲惫,但干警们心里却很温暖。民行检察工作虽然默默无闻,但关系着群众的切实利益,所以要从小纠纷、小案件、小矛盾入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重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