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1-88812358
鲁网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律咨询 > 正文

免罚,给“礼让救护车”吃了定心丸

2019-09-12 14:51: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10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双方签署《珠海市急危重症患者交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协议书》,向全社会倡导“敬佑生命,请礼让救护车”。

  10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双方签署《珠海市急危重症患者交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协议书》,向全社会倡导“敬佑生命,请礼让救护车”。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因礼让救护车而闯红灯或压线变道产生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后可撤销罚单。(9月11日《珠江晚报》)

  应急避让相当于是在复杂的路况上,对本就紧张的道路资源重新进行优化分配,因此早在倡导礼让救护车之初,就已经面临“交通违法怎么办”的问题。但今时不同往日。据统计,今年以来,珠海交警共撤销因礼让救护车而产生的罚单176宗。由此说明两个事实:一是礼让救护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且越来越为人们所遵守和践行;二是礼让救护车产生的违法行为究竟该怎么处理,需要法律给予明确的回答。当法律有了明确的答复,支持人们礼让救护车,不仅能提高驾驶员礼让救护车的积极性,还能营造敬畏生命的大环境。要知道救护车执行紧急救助任务就是在与时间赛跑,有时候,一条宝贵生命能不能存活下来,就是几分几秒的事情。

  珠海交警给出的“免罚”决定,可以说是给“礼让救护车”的司机吃了定心丸。如此意味着,只要行为正当,车主完全可以大胆地礼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把时间和空间留给最需要的人,不必担心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而使礼让救护车内化为一种责任自觉,让生命通道不再堵塞。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新闻报道,免罚的申诉手续也很简单,对于因礼让救护车而产生的违法行为,当事车主只需将时间、地点、车牌等信息发到“珠海交警”微信后台,交警经过核实就会直接撤销罚单。

  乐见礼让救护车成为一种行为自觉,更乐见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能免于处罚,但这并不是鼓励人们违法,或者说礼让救护车就可以无视交通规则。礼让应建立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不能因此造成新的伤害。正是如此,如何安全、合法礼让,让公众懂得一些应急避让的规则和方法,是接下来需要思考的命题。譬如,德国的“协作停靠”理念就值得借鉴:社会车辆听到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鸣笛声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

  与之相应的,既然礼让救护车的行为值得点赞,那对于那些不礼让救护车的行为,是否也该予以处罚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但由于存在取证困难、法难责众等原因,这些规定很难落地生效。

  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礼让救护车,指向的是一座城市应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完善,关乎一座城市文明的进步。关于礼让救护车,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如法律制度的完善,道路设计的优化及紧急救援服务的提高,等等。

今日推荐山东媒体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