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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2019-09-03 12:10: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受理北京市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同比增长188%,办理厅局级以上案件12件,办理涉黑恶“保护伞”“关系网”案件14件……这些数据是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部分“成绩单”。2019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建设“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的检察专业化发展整体思路,不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理顺检察权运行机制,激发办案组织整体效能,案件得到依法、优质、高效办理。

  受理北京市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同比增长188%,办理厅局级以上案件12件,办理涉黑恶“保护伞”“关系网”案件14件……这些数据是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部分“成绩单”。2019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建设“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的检察专业化发展整体思路,不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理顺检察权运行机制,激发办案组织整体效能,案件得到依法、优质、高效办理,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职能作用。

  近日,记者走进北京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了解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构建专业的案件办理体系

  早在2017年初,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北京市检察机关在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成立了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作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对接部门,专司监察机关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2019年3月,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在两年多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固化成果,进一步完善了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设置,在北京市检察院及其四个分院设立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在基层检察院普遍与经济犯罪合并设立专业化办案部门。改革后,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职能也得到调整拓展,主要承担监察机关调查移送和检察机关自侦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施行“捕诉一体”,履行审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审判监督四大职能。

  落实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2019年以来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系统梳理业务职能的基础上,北京市检察院将案件类型进一步明确划分为提前介入审查、审查逮捕、一审公诉、不起诉审批、二审上诉、抗诉等13类案件;专门编制13类案件和8类行政事项办理流程图,汇编成册下发全市,作为办案参照并组织系统培训,对不能完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的案件和事项,建立线下台账,确保业务全覆盖,职能不遗漏,流程更清晰,切实“系好专业化办案部门建设的第一粒扣子”,实现了改革后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和办案办事效率有力提升。

  进一步规范业务管理、案件办理决策程序,完善上下级业务领导体制,也是构建专业案件办理体系的重中之重。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调整优化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察官权限清单和履职清单,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同时强化检察官联席会建设,定期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的案件研讨、决策咨询、业务训练作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政策尺度。在上下级院业务领导体制建设方面,明确市检察院行使业务管理、监督、指导职权,以办理请示、督办、指导、同步审等案件为抓手,形成上下级院统一、有力、高效、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构建顺畅的专门衔接体系

  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托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监检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以及联络员等制度机制作用,定期就案件办理质量、监检衔接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向监察机关抄送全市职务犯罪检察年度工作报告,互聘业务骨干培训授课,在前期监检会签出台的6份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沟通、协作和配合,在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巩固发展良性的监检关系。

  记者了解到,当前,根据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程序与普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有较大不同的特点,北京市检察机关正致力打造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查、审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多环节全面、精细化案件审查办理模式,已经实现提前介入商请和审查意见反馈书面化,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措施衔接程序,依法开展退回补充调查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模式,规范了不起诉审批程序,使案件的衔接办理更加高效顺畅。

  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与其他政法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就统一的留置所投入使用后,强制措施执行、嫌疑人入所等程序问题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一线办案部门面临的实际问题。与审判机关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就职务犯罪证据审查标准、法律适用争议、案件管辖等问题统一标准,达成共识,为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专业化人才是训练出来的,构建职务犯罪检察培训体系是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首都职务犯罪检察实务讲堂”系列讲座、庭审实战演练和庭审观摩、依托业务骨干开发30余门职务犯罪检察课程……北京市检察机关切实将“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落到实处,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全员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队伍专业化办案水平。

  在这里,专业能力是否提高成为衡量专业化部门建设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据了解,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条线组成了一个35人的研究团队,该团队以首届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竞赛评选出的业务标兵和能手为主体,广泛吸纳其他业务骨干,分别成立专业化建设研究、调研宣传研究和办案质效研究3个小组,共承担19项研究任务和课题,统筹推动职检条线研究成果运用和转化,目前已完成《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实务》编写工作。

  不仅如此,北京市职务犯罪检察案例指导体系也在逐步构建。除继续充实已经建立的职务犯罪检察案例、法规、理论文献数据库外,北京市检察院还积极组织学习两高指导性案例,向最高检报送职务犯罪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14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落实最高检关于省级院也要发布典型案例的要求,面向全市征集职务犯罪检察典型案例,选编发布了首批8件典型案例,组织承办检察官和编写人员对发布的案例开展视频讲解培训,切实将案例指导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制度性工作抓好抓实,形成学习、使用案例的浓厚专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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