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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移动涉嫌强迫消费者进行关联交易

2013-03-15 15:50:00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3·15来临之际,本网收到网友反映,办理山东移动公司手机套餐业务,会被捆绑一些消费,而这些消费还是必选的,由不得消费者的意愿。

  人民网济南3月15日电(记者胡洪林 张岩 赵浩然)3·15来临之际,本网收到网友反映,办理山东移动公司手机套餐业务,会被捆绑一些消费,而这些消费还是必选的,由不得消费者的意愿。不少消费者认为,办理移动手机套餐,其中的“必选包”套住了被称为“上帝”的消费者。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自己办理的山东移动公司的一项手机套餐业务时,被告知必须选择一项“新闻资讯”业务,如不选择,则不能办理这项套餐。这位司机认为,移动公司的霸王条款将自己“绑架”了。

  3·15当天,在中国移动八一立交桥营业厅,人民网记者以市民身份申请办理业务。前台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多款业务套餐。当被问到有无零月租号码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零月租其实还包括0.1元/天的来电显示(必选),并且所选号码必须为带“4”,如果不带“4”则必须有一个价值5元/月的“必选包”,包括“全时通+手机报+新闻资讯”业务。“吉祥号码”还必须选择8元/月的“彩铃+全时通”业务。

  据一位曾在山东移动公司工作过的人士透露,用户办理新号手续,公司营业员应该告知客户,会赠送手机报、飞信等增值业务,并免费体验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不满意就发送XXXXXX到10086进行退订。但这位人士同时称,客户往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后,不经意间忽略了该项增值业务,这样,移动公司就自然而然地对这些增值业务进行收费,造成了客户所反映的捆绑强制性消费。

  有网友对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价值5元/月的“必选包”为例,如果山东移动手机用户达到1000万人,因为“必选”,移动公司每月就会有5000万元纳入囊中,每年将有6亿元被移动公司强行收取,而其中违反消费者意愿却被“套住”的用户就在其间并且很无奈。

  不仅如此,中国移动今年1月在香港推出的“68港币套餐”也让内地移动手机用户很受伤害,此套餐因仅需68港币(折合人民币约55元)就能享受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及本地无限上网流量等服务的廉价运作,被戏谑为“逆天套餐”。有人认为,同样一家公司,在香港和内地推出的服务资费却有天壤之别,内地消费者在无意间被移动公司愚弄了。

  另外,在今年新学期开学后,山东移动公司被爆在山东部分高校实行网络宽带垄断,学生被要求必须有独立账号,不能共享及不能使用无线路由器,不支持手机电脑同时上网。一位学生在网上愤怒地表示,“山东高校惨遭移动恶意垄断,我们的利益谁做主?!!”还有学生呼吁社会应对移动的恶意垄断广泛关注,期望有关部门能出面维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利益。

  关于移动公司捆绑强制性消费问题,济南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向人民网记者称,自去年以来,该市通讯管理局与工商系统对通信增值业务展开了调查,一些不合理的业务都在逐步取消。他表示,例如捆绑性的业务,现在需要首先确定客户需要吗,如果需要请客户签字确认,然后再进行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询问该客户确定办理该项业务吗,直到客户完全同意需要办理,工作人员才正式开通,这在通信行业中叫二次确认。

  但是,捆绑强制性消费目前依然在山东移动公司的手机业务上延续着,手机消费者仍然继续被绑架。

  一直以来,移动公司在手机捆绑强制性消费上不断受到病垢,消费者维权的呼声此起彼伏。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倪锦霞律师表示,移动手机套餐捆绑强制性消费涉嫌强行搭售,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保护的明确规定。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教授对人民网记者说,移动公司的这种做法,从表面上看是一种绑定销售、是一种营销手段,但是其中有存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强迫销售”的成分。这些都有违市场交易的“自由”、“公平性”原则。绑定“新闻资讯”服务,涉嫌强迫消费者进行关联交易,也严重违背公平交易原则,侵害了消费者权利。

  朱雀乘风(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浩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霸王条款时,很多消费者选择了沉默,而正确的做法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勇于向霸王条款说不,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消费者更硬气一点,霸王条款的霸气就会软一点。

  “一些行业垄断也反映出我们在真正市场化方面还存在问题,体制的问题不解决,仅靠消费者零打碎敲的维权很难奏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建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