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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销售误导 保障自身权益

2013-09-06 21:03:34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显露了出来,其中广受社会诟病的销售误导问题,已成为寿险市场最突出的问题。销售误导行为屡查屡犯,甚至在有些方面有愈演愈烈之势。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保险业自查自纠,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也应擦亮自己的眼睛辨别销售“陷阱”。

    为防范保险推销中的销售误导,保险消费者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关注电话销售,来电应验明正身

    通常保险公司都会建立规范的客服体系,以统一的电话号码呼入呼出,且客服人员都配备工号。市民今后再接到类似客服电话,应先通过来电显示功能观察是否为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热线,若仍不能确定该电话是否来自保险公司,可向来电人询问工号在向保险公司核实。

    关注销售宣传,理性分析销售人员承诺

    当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过分强调“保本”、“利息”、“存取”等容易混淆的词汇时,就有可能存在误导嫌疑。销售人员谈及存款送保险、投资收益很高、不问经济条件就推荐各类理财型保险时,也应特别注意。关于宣传材料,只有寿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可以印制宣传资料,所以,购买前要关注宣传材料是否为保险公司统一印制,凡印制粗糙、内容简单、过于强调“收益率”或将保险介绍为“存款”等宣传单均有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宣传材料,相关内容您可以不必才信。

    关注说明会,会上签名要谨慎

    说明会是近年来寿险公司最有效的集体展业模式,参加正规的说明会了解金融、保险知识并无不可,但要注意加强自我保护,不可随意提供投保寿险必须的身份证、银行卡、签名。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以营销服务部或者营销员名义召开说明会,因此消费者参加说明会前还应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确认是否真有其事。当组织者要求签名时,参加者最好不要当场签名,而是婉言说明要带回家仔细阅读考虑后再签。

    关注销售过程,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投保资料

    销售人员在向您推销寿险产品过程中,应明确向您告知其身份和所介绍的产品名称、保费缴纳期限及每期缴纳金额、犹豫期内享有无条件退保的权利等内容,并向您出示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书以及产品说明书。您应仔细阅读投保单、投保提示书等相关投保资料并亲笔签名。为便于保险公司对您提供回访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单上填写真实联系方式。

    关注保险合同,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

    保险公司承保后会向您寄送保险合同,您收到保险合同后要及时阅读,并关注合同所列明的保险责任、缴费期限及退保损失等内容是否与您的购买意愿相符。保险公司会在您签收保险合同后的10天犹豫期内进行回访,这是保护您切身利益的一道重要屏障,保险公司的回访将再次向您确认是否知晓保单的重要内容,并就有关内容进行提示。请您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如实回答访员提出的问题,遇到不清楚的内容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如果您草率应付保险公司回访,随意回答问题,保险公司将难以核实销售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最终给您的切身利益带来损害。